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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同心同廉”工程建设下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认同度的优化与提升研究
发布时间:2025-10-30 0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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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嘉尧 吴 桢 徐一忠 陆建伟

  摘  要:为了探索浙江省“同心同廉”工程建设下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认同度的优化与提升路径,采用了文献检索法、问卷调查方法,对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认同度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很多党外代表人士过度期望严密的制度和为人底线实施反腐败,没有意识到理想信念教育在反腐中的重要作用,大多数受访者认识到了廉洁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但将实效性较差的原因简单归结为廉洁文化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当,较少主动从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内化和提升上找原因,同时,他们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抱有很大期望。通过提出拓宽廉洁文化宣传途径,提高对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的宣传力度;强化情感连接,提高廉洁文化认同度;净化外部环境,提高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实现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文化认同度提升。

  关键词:“同心同廉”;廉洁文化;认同度提升

   引   言

  实施“同心同廉”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助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建设新时代多党合作高地的重要抓手。2022年9月,浙江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合发出“同心同廉”倡议,全面启动“同心同廉”工程。近年来,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浙江省委统战部的指导推动下,“同心同廉”工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党外代表人士在“同心同廉”工程建设中的廉洁文化认同度因该群体的特殊性而表现有较大差异,因此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文化认同度提升对“同心同廉”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廉洁文化的重要性

  廉洁文化是抵制腐败滋生的有力思想武器,其精神实质是引导全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土壤条件,做到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推动移风易俗,治理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强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彰显人民性

  我国廉洁文化建设是面向全社会,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制度规范建设为支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

  从本质上讲,廉洁文化的核心在于对权力来源以及运用的正确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文化建设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对权力要有正确的认识,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需要全体人民的广泛参与,提高群众对廉洁文化建设的认同感,激发群众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热情,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贯通协同、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的廉洁文化建设新格局。

  (二)体现时代性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从勇于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廉洁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紧密相连,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进京赶考”前夕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要警惕“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强调“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共共产党执政地位和执政环境的变化,也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大潮中,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廉洁奉公,带动形成以廉为荣、干部带头的党风和民风。中央领导重视对贪污大案要案的处理,重视廉政法规制度建设,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两手都要硬”。廉洁文化从人的精神层面入手,以廉洁用权、拒腐防变为价值导向,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指引下,不断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要,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三)把握规律性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

  从根本上讲,文化建设的实质是价值观的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廉洁文化建设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汲取养分和资源,遵循文化建设的普遍规律。要在深刻把握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由内而外、由认知到践行的逐步递进过程中,理解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活动,既是“奉公者”对自身“为公”价值观的检讨过程和对自身习惯性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反思改进过程,也是组织一步步牵引和倡导,并营造全社会清廉公正的文化生态的过程。

  从廉洁文化的形态来看,大致可分为观念、制度、行为三个层面,与之对应的廉洁文化建设,要重学习重制度重实践。要通过持续的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组织学习,引导促进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公私观念,进而把这些价值理念转化为自身的德行和素质,并在日常生活和实践中践行和弘扬。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把为政清廉的道德要求上升到制度规范层面,增强外部约束力,固化内心自觉。从上到下、实事求是地细化廉洁的负面清单,明确底线要求,把廉洁文化的理念融入各项制度中,实现廉洁文化柔性与制度刚性的紧密结合。要强化对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褒奖,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中“廉”的考量,可以适当细化标准,从定性的评述深化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察,从而增强考核的操作性,以考核激发廉洁文化建设内生动力。

  二、党外代表人士的界定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他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港澳台海外等领域的代表人士。主要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在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商联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在有关社会团体担任一定职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

  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一是政治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主要是坚持爱国立场、拥护祖国统一。二是业绩突出,在本领域本行业造诣较深、贡献较大。三是群众认同,在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党外代表人士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三个方面

  党外代表人士赋予廉洁文化以价值,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党外代表人士了解该廉洁文化并审慎考虑后,才能成为党外代表人士的价值观念;二是如果党外代表人士真正赋予廉洁文化以价值,就会对“同心同廉”工程建设存在认同感;三是当党外代表人士具有“同心同廉”工程建设的价值观念,在行动上愿意接受“同心同廉”工程建设的指导,并上升为一种生活方式且反复实践。可见,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入脑入心需要经过认知(思维)、认同(情感)、坚守(意志)三个方面。同理,党外代表人士赋予廉洁文化以价值时,也要遵循这三个方面。党外代表人士在对廉洁文化认知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产生对廉洁文化的依赖感和归属感,并在实践中以廉洁文化作为指导,当面临腐败侵蚀时,能够坚守廉洁文化不动摇,这一过程内涵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认知、认同和坚守三个环节。

  首先,廉洁文化认知是廉洁文化知识体系在党外代表人士思维层面的塑造,思维塑造使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形成理性认知,该维度主要受到塑造途径和塑造方法的影响。其次,廉洁文化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情感塑造。党外代表人士经过廉洁文化认知后,与廉洁文化建立情感联系,表现为认可或接受廉洁文化,该维度是将外部廉洁文化转化为党外代表人士行为规则的关键,主要受党外代表人士已有文化模式和廉洁文化认知持续性的影响。最后,廉洁文化坚守是党外代表人士在对廉洁文化理性认知的基础上,将对廉洁文化的情感依赖上升为意志力塑造,主要体现为党外代表人士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坚守廉洁信念不动摇,该维度主要受民俗和反腐力度的影响。

  (一)认知: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

  廉洁文化认知是廉洁文化知识在人的大脑中从乱序到有序的一个思维塑造过程,国家采取各种塑造途径将零散的廉洁知识映射到党外代表人士的大脑中,建设关于廉洁文化的知识图谱。廉洁文化认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廉洁文化建设意义的认识。应当让党外代表人士意识到在腐败治理过程中,廉洁文化不是制度和法治的附属物,而同制度、法治、纪律一样,是治理腐败的重要工具,对提高腐败治理效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要自知。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了解廉洁文化的基本情况,不仅要明白它的概念、来历、形成过程,也要充分了解廉洁文化所具有的特色和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对廉洁文化追本溯源来达到全面掌握廉洁文化。三是对廉洁的对立面,腐败及其双重危害的认知。双重危害是指腐败行为引发的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受害者分别是直接受害者和间接受害者。直接危害是指对直接受害者造成的损害;间接危害的存在主要是腐败行为有一系列间接作用对象,虽然表面上腐败行为没有给普通公众带来损失或危害,但实际上腐败导致的制度扭曲、公共利益损失、社会不公平等问题都间接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这种危害具有大众性。一般来讲,腐败都具有双重危害。因此,党外代表人士不仅要掌握廉洁文化的“利”,同时要了解腐败的“害”。

  (二)认同:廉洁文化的情感塑造

  廉洁文化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在心理层面对廉洁文化的肯定和接受,是对廉洁文化在情感方面的寄托与释放。如果廉洁文化建设仅仅停留在廉洁文化认知层面,不上升到情感层面,那么廉洁文化就很难入心。但文化认同不是基因遗传的,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从心理学角度提出文化认同受到人口统计学指标(性别、年龄、社会经济地位等)、文化差异(两种文化的差异越大,党外代表人士文化适应的过程越困难,进而影响文化认同)和社会支持(父母和同伴)三个方面的影响。有众多学者针对青年群体展开文化认同度研究。以大学生的文化认同度为例,陈辰和周春淼提出学校教育、家庭因素以及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文化认同;方燕红等提出当代大学生对红色文化的认同受心理结构、持续立体的红色教育、良好的文化认知能力等方面影响。在香港青年文化认同方面,陈章喜等提出香港青年文化认同受英国殖民文化和文化教育的不连续性(仅停留在传统文化,未能适应中国文化的新变化、新内容)影响。此外,方源认为香港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生社团等对青少年的文化认同产生影响。可以看出,大学生群体的文化认同受自身条件(心理结构、认知能力)和外部因素(校园、社会、文化差异)的影响。

  综上所述,当前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原有文化模式,包括家庭文化、校园文化、组织文化等,这些文化潜伏在党外代表人士的内心深处,经过长期的斗争、妥协、融合后,形成党外代表人士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可避免地影响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二是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主要指廉洁文化教育。

  1.党外代表人士原有的文化认同模式。

  文化认同的形成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党外代表人士所处的生活环境,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所处的环境不断磨合、碰撞,从而形成较成熟的文化认同状态。家庭、校园、工作场所等所具有的文化特性不可避免地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文化认同产生影响。因此,每位党外代表人士的内在文化往往是多元的,这些文化相互交织、调和,共同主导着党外代表人士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例如,一个公职人员的内在文化可能涵盖家庭文化、传统文化、学生时期的校园文化和工作时期的文化(如民主党派政治的文化)等优秀文化,但同时会掺杂一些不良文化,如奢靡化、物质化等。

  根据心理学提出的情绪不协调理论,认为情绪是心理状况并显示平滑肌、腺体和总体行为的身体过程的感情状态或过程的激烈扰乱。当新的输入信息与人们原有的内部认知模式这一稳定基线不一致时,情感波动产生。在廉洁文化建设中,廉洁文化作为一种新的要素输入人脑时,党外代表人士原有文化模式的平衡被打破,导致党外代表人士的情感发生波动,一般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党外代表人士内部原有的文化模式对新注入的廉洁文化价值观的接受和认可,共同形成和塑造党外代表人士新的行为模式,而原有文化模式使得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情感增强,进而强化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同感;二是原有文化模式对廉洁文化价值观的排斥和不认可,在此情形下,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波动往往是消极的,很难对廉洁文化产生情感上的认同。可见,廉洁文化认同受到党外代表人士原有文化模式的影响,认同程度取决于党外代表人士原有文化模式在其心理的稳固程度。

  2.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

  认知是情感产生的逻辑起点,根据情绪归因理论,生理唤醒和认知因素是情绪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可见,认知是情感变化产生的一个基础,对情感的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因此,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持续情感输出需要其对廉洁文化有一个持续性的认知。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知越持续,其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就越强。相反,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知越间断,其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就越弱,也就更难产生情感上的文化认同。这是因为文化构建是一个长期过程,廉洁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党外代表人士心理层面的塑造更需要持续的廉洁文化教育来强化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情感认同。同时,人的认知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如果不经过持续的教育强化,就难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原有的廉洁认知是否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进而影响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情感认同。

  (三)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塑造

  廉洁文化坚守是指党外代表人士对自身所认同的廉洁文化的坚定遵守和维护,任何情况下都不轻易放弃,它是党外代表人士意志力的重要表现。通常来说,党外代表人士的意志力越强,越能坚守廉洁文化,这是因为意志力能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自控能力。其中自控力作为一种生理指标,会帮助党外代表人士抵抗诱惑,克服自我毁灭的冲动。此外,意志力反映积极行政领导的规则意识、谨慎风格,具有较强意志力的领导,往往更注重严格自我要求、坚定立场、按照规矩办事。相反,意志力分散的人更容易向诱惑屈服,从而弃守廉洁文化。在廉洁文化建设中,意志力较强的党外代表人士受到腐败文化冲击时,往往能坚守廉洁文化信念,抵挡住腐败带来的各种诱惑。因此,党外代表人士的意志力在维护并坚守廉洁文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调查问卷设置与结果分析

  (一)调查问卷设置

  调查问卷一共设有21道选择题,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以多选题为主。内容主要涉及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的认知情况,廉洁文化教育的必要性,现阶段廉洁文化宣传开展情况,以及对廉洁文化学习情况、教育内容、途径和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更好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认同度提升提供参考。

  (二)腐败问题的认知情况

  1.对腐败根源的认知。

  对腐败根源的调查显示,选择“经济物质诱惑、制度法规不健全”者占比57.5%,这表明一半以上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腐败主要源于诱惑大,各项反腐制度不够健全。事实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为惩治腐败制定了严厉的法律,但收效有限,究其原因,是没有从根源上解决“不想腐”的问题。在此次调查中,选择“党政高层缺乏意愿和意志”者占比82.1%,选择“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者占比为93.6%;选择“难以截断经济领域财富与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的联系”的占比45.2%,显然,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认为惩罚力度不够是导致反腐败艰巨性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外代表人士认识到坚定信仰信念、筑牢拒腐防腐思想防线才是真正的防腐剂。

  1.对腐败危害的认知。

  对于腐败的危害,高达72.2%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择了“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侵蚀社会伦理道德”,选择“腐化思想和文化、破坏人类价值观”者占比61.5%,选择“降低经济社会发展效益、阻碍民生改善”者占比36.7%;选择“离间党群关系、丧失民族自信”的占比45.2%。这表明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认识到了腐败的严重危害,并把公平正义和价值观等放在了突出地位。

  2.对有效遏制腐败的认知。

  对于如何有效遏制腐败,51.6%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择“品德修养等内因自律”,而选择“法律法规等外因他律”者达71.4%;选择“通过内外因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占比86.3%,说明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更加认可惩防并重手段,认为只有将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关于保持廉洁的问题,选择“以德倡廉”者比78.3%,选择“以监保廉”者占比为72.5%,选择“以法护廉”的占比98.2%,这表明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认为“以德倡廉、以监保廉、以法护廉”多措并举,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从而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就高薪养廉问题,78.9%的人认为“高薪不仅不会养廉还会助长奢靡之风”,42.3%的人认为“高薪提供的体面尊严生活,能很大程度上遏制腐败”,89.2%的人认为“反腐要以制度为主,物质为辅,高薪只能发挥辅助作用”。这说明很多党外代表人士认可制度比物质的防范更有效,认为合理的薪酬水平是养廉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就思想道德层面廉洁自律应包含的内容,党外代表人士们给出了以下选择:67.9%的人选择“信仰信念”,60.2%的人选择“价值守则”,94.5%的人选择“为人底线”。绝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选择了人格与尊严这些做人的底线。为人底线固然重要,但信仰信念和价值守则同样重要,信仰的力量和廉洁的价值观足以使人挡住各种诱惑。

  3.对网络反腐的认知。

  关于网络反腐,86.5%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网络具有自发性、开放性和扩散性,是反腐的一种重要手段”,10.2%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网络具有虚拟性、容易滥用言论自由权和侵犯他人隐私”,23.8%的人认为“举报内容真假难辨,容易浪费反腐资源”,这从不同方面反映出党外代表人士们对网络反腐的期望和重视。由于部分网民滥用言论自由权进行不实举报,使网络反腐陷入真假难辨的无序状态。因此,也需要让党外代表人士们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反腐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大数据成为调查腐败的强有力的工具。借助大数据,可以找出腐败之间的关联性,揭示腐败产生规律,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线索和途径。就大数据反腐问题,96.0%的人认为“大数据可提供查处腐败的证据”,98.4%的人认为“大数据可揭示腐败产生的规律”,92.0%的人认为“大数据可为治理腐败提供途径”。这表明党外代表人士们对大数据反腐寄予厚望。

  (三)对反腐和廉洁文化教育关系的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98.0%的受访者认为“廉洁文化教育是反腐败的重要环节”,89.9%的受访者认为“廉洁文化教育和反腐败的对象相同”,说明大部分受访者认可廉洁文化教育与反腐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二者有共同的主体和客体。67.7%的受访者认为廉洁文化教育能够“规范遏制当前受访者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86.3%的受访者认为廉洁文化教育能够帮助受访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品质”,71.5%的受访者认为廉洁文化教育是“党和国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础工程的需要”,58.6%的人认为廉洁文化教育是“培养党的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需要”。这说明,绝大多数受访者能够从个人上升到国家、从个人上升到全社会来认识廉洁文化教育的意义。

  关于廉洁文化教育对于预防腐败的作用,64.3%的受访者认为“拥有一定作用”,但遗憾的是,认为廉洁文化教育对反腐拥有很大作用的占比不到30.0%,这从侧面反映出党外代表人士受访者廉洁文化教育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廉洁文化教育工作和应取得的效果与受访者们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

  (四)对现阶段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教育效果的认知

  调查显示,30.5%的受访者认为“思想认识与廉洁文化教育的需要存在差距”,28.7%的认为“教育时机与党外代表人士需求上存在偏差”,82.0%的受访者认为“教育内容与受访者需求上存在偏差”,68.5%的受访者认为“教育方式与受访者需求上存在偏差”。调查表明,大多数受访者对现阶段廉洁文化教育的效果是不满意的,认为原因主要是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不当,是外因为主,只有少量受访者认为与自身的思想认识有关,认为内因只是一个辅助。在党外代表人士干部培养中,65.7%的受访者认为存在“重效轻德”,43.2%的受访者认为存在“重宣轻学”,94.2%的受访者认为“重形轻质”。显然,多数受访者认为现有社会承担廉洁文化教育的主体责任还不够,需要加强。

根据,《统战知识(四十九)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普遍将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等作为标准,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但在对受访者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道德素质引导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理想信念教育,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只重视中共党员的廉洁文化教育,而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文化教育重视不足,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认同感低、廉洁文化教育归属感差。同时,多数企业缺乏专门针对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缺乏科学规划,精准系统性,党外代表人士接受教育的实际效果得不到及时反馈。

  (五)对廉洁文化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的认知

  对于党外代表人士如何开展廉洁文化教育,56.1%的受访者认为应“发挥中共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77.9%的受访者认为应“营造全过程全方位反腐倡廉环境和氛围”,62.7%的受访者认为应“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提高廉洁文化教育实效”。

  1.关于廉洁文化教育活动途径和方式。

  关于廉洁文化教育采取何种方式,36.1%的受访者选择“学习文件”,37.6%的受访者选择“视频学习”,53.2%的受访者选择“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46.0%的受访者选择“参加廉洁主题教育活动”,36.5%的受访者选择“听取纪检干部的廉洁文化教育警示录”,52.9%的受访者选择“社会实践”,27.4%的受访者选择“听取讲座报告”,39.5%的受访者选择“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活动”。

  这一结果反映出受访者们对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形式选择的多样性和离散性,比较而言,选择实践参观类活动的受访者占比较大。可见,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教育的形式不能拘泥于集中授课、讲座和观看警示片等填鸭式的灌输,要讲究互动性、生动性、新颖性,不断满足的多层次要求,要多采用实地现场教学方式,采取个案研究、互动学习、团队互学、分组讨论、实地研学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教育方式变得新颖,从而增强廉洁文化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关于廉洁文化教育的内容。

  就廉洁文化教育内容展开的调查显示,86.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有“理想信念教育”,69.2%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有“诚信教育”,88.1%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有“法制意识教育”,65.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有“职业道德教育”。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一旦出现理想信念动摇和信仰缺失,就很容易走上歧途。要坚决预防党外代表人士中存在的“短、平、快”的功利主义,同时,杜绝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唯结果论”。

  综上,大多数受访者对廉洁文化教育的意义、作用和腐败的根源、危害以及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都有基本正确的认识,但也反映出几个突出问题:很多党外代表人士过度期望严密的制度和为人底线实施反腐败,没有意识到理想信念教育在反腐中的重要作用,大多数受访者认识到了廉洁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但将实效性较差的原因简单归结为廉洁文化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当,较少主动从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内化和提升上找原因,同时,他们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抱有很大期望。

  五、提升廉洁文化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它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一)高度重视廉洁文化教育意识的培养和固化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明确强调,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作出了专门规定,廉洁自律是其重点内容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内部监督、纪律处分、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座谈会纪要陆续制定,对民主党派作风建设、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部署。作风建设首次纳入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总体布局,廉洁自律情况成为党外代表人士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提高廉洁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方面,要完善廉洁文化教育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监督并加大惩罚力度,将廉洁文化教育与的理论认知、价值观、意志品质、诚信素质、理想信念和职业发展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度挖掘教育资源和教育因素,加强廉洁品质教育,引导建立良好的廉洁思想基础,增强对腐败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筑起思想上的铜墙铁壁,能正确看待并有效抵制权力、地位、金钱等诱惑,养成固化的廉洁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创新精准廉洁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党外代表人士群体有其特殊的人员组成结构和特征,政治理念、为人态度、处世准则等都有自身特点,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努力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保证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基础。因此,对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廉洁文化教育,要结合他们的认知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教育的途径和方式,精准提升廉洁文化教育的实效性。

  1.廉洁文化教育课程化。

  要将廉洁文化教育纳入社会网络平台课程,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打造线上网络信息宣传平台,营造线上廉洁文化教育氛围,线下研学课程方式以开设课程,使系统全面掌握廉洁知识,同时在研学中渗透廉洁文化教育内容。

  区别于参观游览廉洁文化点位的研学活动,廉洁文化教育课程模式将规范课程组织、提升教育效果作为课程目标,参观队列集中整齐、课堂组织聚焦有序,以规范化课堂组织强化规矩意识,以沉浸式现场教学提升教育效果。廉洁文化教育课还将作为政德教育现场教学内容纳入社会网络平台课程,推动党外代表人士中公职干部亲近廉洁文化,从传统文化底蕴中汲取廉洁智慧,涵养清风正气。

  2.廉洁文化教育实践化。

  “实践出真知”,调查显示,社会实践活动是党外代表人士群体最为推崇的教育形式,因此,应从两方面着力系统规划:一方面,应广泛开辟拓展廉洁文化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如监狱、教育基地等;同时,要将廉洁文化教育同丰富多彩的日常政治活动紧密结合,如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可以支部为载体,充分发挥支部在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廉洁诚信、廉洁文化的形成。

  3.廉洁文化教育常态化。

  开展常态廉洁文化教育,要贴近实际情况,将其融入日常生活互鉴,如本职工作、企业运营、民主党派活动、参政议政等,以增强廉洁文化教育的实效性。

  4.廉洁文化教育数字化。

  要依托各类宣传阵地,搭建优质平台,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沉浸式”教育和宣讲。要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优势,用好新媒体的时效性和互动性特征,为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注入新的生机活力,不断扩大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辐射面。

  (三)丰富优化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教育的内容

  要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为着力点,以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丰富教育内容,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加强新时代共产党员精神谱系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党外代表人士树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对祖国的认同和忠诚。要大力挖掘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以及本土特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和蕴含的教育资源,推动不同文化形式的交互融合;用当代模范、红色资源进行滋养,用反腐倡廉案例进行警示。要借鉴国外反腐工作的相关理论和成果,凝练中外廉政思想精华,变成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教育的优秀素材,形成系列有高度、有厚度、有效果的廉洁文化教育资源。党外代表人士要不断总结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实践经验,加强反腐理论教育,将普法与倡廉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意识和法制观念。

  对于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教育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的内容,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具有非常鲜明的政治特点。党外代表人士反腐和廉洁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时代性与科学性相结合。从理论依据角度,抓住当代党外代表人士群体的共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而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等参与公共资源配置等单位的清廉建设正是党外代表人士群体亟需开展的一项廉洁教育重要内容,只要掌握公权力,拥有接近和影响权力的渠道和机会,都有腐败的风险和可能性,都应该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制约。从自身的需求角度,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不排除个别党外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廉洁意识不强,权力观扭曲的情况。反腐无禁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作风建设、提升党外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已经成为新时代统战工作尤其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统一战线健康发展。

  六、提升廉洁文化认同度的优化路径

  (一)拓宽廉洁文化宣传途径,提高对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文化的宣传力度

  随着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意识不断觉醒,党外代表人士在腐败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反腐败重要的参与主体。此外,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领域中会遇到一些违规行为,需要增强腐败的防范意识。因此,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廉洁意识对构建廉洁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如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走进社会基层、与受教育者充分互动的方式,让党外代表人士了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面对面宣传在大多数单元的廉洁文化建设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与党外代表人士面对面互动,党外代表人士将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学习,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志愿服务,为廉洁文化面对面宣传提供人力保障。选择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短视频来获取外部信息,如抖音、快手等,其以画面的动态性、生动性更易被大众接受和认可,而作为第三媒体的广播、电视等信息接收工具,越来越不被大众使用。因此,在廉洁文化宣传上,应根据大众对信息接收工具的使用偏好来调整宣传工具,充分利用短视频等自媒体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知。

  (二)强化情感连接,提高廉洁文化认同度

  继续加强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特别是校园、社区廉洁文化建设,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有一个良好的基础文化模式。校园是党外代表人士获取知识的最初专门场所,廉洁文化相关知识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品德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成为校园、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首先,将廉洁文化相关课程覆盖校园各年级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为党外代表人士塑造一个良好的原有文化模式。其次,举办关于廉洁文化的校园活动,招募社区工作者作为廉洁文化建设志愿者,既解决廉洁文化建设人力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巩固和维持党外代表人士的原有文化模式,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设立廉洁文化建设专责部门并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大众对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首先,在人员配备方面,每一机构或某一区域应当配备一个专职人员负责廉洁文化宣传和教育,不仅是针对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普通公众也是廉洁文化建设和教育的对象。对于大型宣传活动,可以招募志愿者并形成固定的志愿者团队,有效解决人力不足而引发的廉洁教育和宣传的缺失问题。其次,在资金方面,每一机构应当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本部门的日常廉洁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专款专用,防止由于部门资金不足而导致廉洁文化教育缺失。对于党外代表人士的宣传教育,应由当地政府拨出一部分款项用于日常廉洁文化宣传与教育。在满足人力、财力的基础上,廉洁文化建设才得以持续开展,从而稳固党外代表人士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

  (三)净化外部环境,提高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

  加大对腐败民俗的治理。民间风气影响政治生态,应重视民俗治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扯破腐败的“遮羞布”。首先,针对公职人员,建立相关利益申报制度,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和其他特殊节日收取礼金的金额大小,以及收取礼金的身份、场合等,强化公职人员在日常民俗活动中的防范意识,防止腐败民俗在潜移默化中削弱公职人员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其次,针对普通民众,加强对民俗和腐败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宣传,让民众认识到什么是腐败民俗,腐败与民俗是什么关系,提高社会民众在日常民俗活动中的腐败监督意识,防止由“普通民俗”向“腐败民俗”转化。加大社会民众的反腐力度,降低社会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面对腐败,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但现实中,社会民众对腐败的危害认知不足,往往以“看热闹”的心态看待腐败事件,过多关注腐败的直接危害,而忽视腐败带来的间接危害,引发公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为了激发普通公众的反腐动力,大力宣传腐败引发的间接危害,强调腐败会给社会每一党外代表人士带来损失;强化举报人保密机制,消除党外代表人士担心举报泄露而不敢举报的心理,从而提高社会民众的反腐力度,为党外代表人士坚守廉洁文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同心同廉”工程打好环境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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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方源.香港青年文化认同研究述评[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21,30(4):79-83.


  ( 陈嘉尧,民建湖州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办公室副主任、民建湖州学院支部委员、湖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吴桢,民建湖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徐一忠,民建湖州学院支部主委、湖州市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浙江海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建伟,清廉湖州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州文史馆研究员、湖州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