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2年4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12年4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12年4期
自觉践行“同心”思想
发布时间:2012-11-22 10:42:10
  |  
作者: 陈小平
    自觉践行“同心”思想,思想上要真信。就是要使广大党派成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坚定对多党合作制度的信心,坚定对中共领导的信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爱党、爱国、爱会、爱学的优良传统,集中体现在“五个坚持”、“四种精神”中。但是随着“四个多样化”的出现和错误思潮的影响,一些成员产生模糊认识在所难免。因此我觉得同心问题要警钟长鸣,同心教育要常抓不懈。要引导广大民建会员用自我教育的方法,以历史的、发展的、实践的观点正确认识发展道路、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增强广大会员对共同价值观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增进政治共识,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
    自觉践行“同心”思想,制度上要突出“核心”。如果说,共同理想是“同心”思想的灵魂,那么基本政治制度则是“同心”思想的制度保障。践行“同心”思想,就是要把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项基本政治制度落实到多党合作的具体实践中,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接受中共这个核心领导。从省级民主党派这个层面看,接受中共领导既是原则的,又是具体的。我们要自觉接受中共省委的领导,做到坚决贯彻中共省委的决策,坚决维护中共省委的权威,坚决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接受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开展会务工作的关系。
    自觉践行“同心”思想,履职上要重“人心”。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但其本质或者说党派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以为是做人的工作,做人心的工作,做人同心的工作。就是要凝心聚力,把更多所联系的群众团结在中共的周围,汇聚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为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竭智尽力。惟其如此,参政议政才有价值,民主监督才不会偏离方向。因此,我们在党派的自身建设和履职实践中,要既见事更见人,把做人同心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充分体现包容性和进步性的统一,共同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从而构建和谐的政党内部关系,形成合心合力合拍的合作共事氛围。
    (本文为陈小平主委在省统一战线暑期读书会上的发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