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二)
发布时间:2013-03-08 1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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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走进”拉美市场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厅提〔2012〕44号文答复: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加大了对“走出去”企业支持的力度,我省中小企业“走进”拉美市场参展、境外投资项目等,均可不同程度地申请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也将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的支持。但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加上距离遥远,我省企业“走进”拉美国家开展投资贸易活动,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走出去”却“稳不下来”,二是人才队伍欠缺,三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投资拉美地区风险相对较大,五是贸易摩擦逐年增加。随着拉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拉美越来越成为我省不断拓展的国际空间、推动国际合作的战略地区和重要的新兴市场。省商务厅将继续加强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调查研究,并结合我省“国家四大战略”的落实,适时制定可行鼓励企业进入拉美市场的政策措施,如设立浙江省“走出去”专项基金建议,这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省商务厅将适时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又如开通拉美航班建议,这涉及到民航管理、航空公司运营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省商务厅将适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条件成熟时推进此项工作。
推进我省民间财富管理业发展加快打造“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议
浙江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浙金融办提〔2012〕27号文答复:目前,我省财富管理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缺乏规范化的行业管理与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起步晚、力量偏弱,以及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结合贵单位的提案建议,当前及下一阶段,省金融办将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省金融办正在拟定推进“两个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职责、相关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研究制定推进“两个中心”建设配套政策。省金融办起草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创新发展、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与规范化、加快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等。(三)推进民间财富管理集聚区建设。主要是以杭宁温为重点,积极推进民间财富管理集聚区建设。(四)加强地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相适应的有特色的地方资本市场,重点是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搭建对接平台,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集聚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有效投向实体经济。(五)创新发展各类财富管理业务。一是创新各类投资基金运作模式,二是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三是创新发展不同层次的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四是支持商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六)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加强对民间投融资的规范管理,二是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三是完善征信平台建设。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浙人社函〔2012〕286号文答复:该提案抓住了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反响强烈、公众关注度集中的热点问题,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并就如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提出了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建议,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省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越来越多,用工数量呈不断增长的态势。调查显示,全省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总体良好,普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2-3年的劳动合同。当然,我省劳务派遣用工也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人社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一)积极配合国家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劳务派遣规定。将贵单位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内容积极向国家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法律的修改完善中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将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充分调研、认真研究,争取在年内制定我省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政策。(二)进一步加大对劳务派遣的指导管理力度。一是探索建立劳务派遣统计调查和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指导。(三)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积极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和调解仲裁工作。
进一步引导与规范我省民间金融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浙金融办提〔2012〕17号文答复:感谢贵单位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引导与规范民间金融,是解决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两多两难”的有效途径,省金融办非常赞同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引导与规范我省民间金融,防范其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发挥民间金融服务经济的积极作用”的观点。我省引导与规范民间融资的下阶段工作安排主要是:(一)规范民间金融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民间融资试点,探索制定管理条例;二是构建民间融资监测和利率指数体系。(二)加快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借助温州国家金改区的有利时机,扩大上述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的数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三)深化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推动直接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工作力度,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区域集优”合作。(四)建立地方融资风险防控和信用体系。定期开展各类地方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检查,指导按规运行。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违法活动,塑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公民逐步形成民间融资风险意识和责任自担意识。建立民间融资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为补充。
关于振兴我省丝绸产业的建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提复〔2012〕120号文答复:茧丝绸行业是我省历史最为悠久的传统产业之一,历届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省把茧丝绸行业作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重要领域,积极推动丝绸行业的转型升级,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尽管如此,但正如提案中所提出的,与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较,我省丝绸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根据贵委的建议,为促进我省丝绸产业的振兴,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着力提升丝绸原料的保障能力。加强基地建设,稳定巩固蚕桑主产区,充分发挥我省丝绸产业人才、技术、市场和信息等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省级厂丝储备制度。(二)着力提升丝绸产业的创新能力。继续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丝绸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如丝绸印染后整理、丝绸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大力提升丝绸创意设计水平,着力培养设计师队伍,提升丝绸产品设计创意水平。(三)着力培育丝绸产业自主品牌。鼓励优势企业依托品牌优势,采取联合、虚拟经营等方式,扩大品牌经营规模,通过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中国丝绸交易会等活动,培育和推广自主品牌,扶持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综合性交易会和专业性展会,加强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推动丝绸品牌培育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抓好品牌保护,促进品牌企业自我保护。(四)着力加大对丝绸产业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支持丝绸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积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推进税制改革,解决茧丝绸行业长期存在的“高征低退”问题。(五)着力发挥丝绸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稳定市场、产业营销、融资担保、企业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授权或委托下做好行业信息数据收集统计、运行分析、标准制定、品牌培育、行业规划以及应对技术贸易壁垒诉讼等工作。
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厅提〔2012〕44号文答复: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加大了对“走出去”企业支持的力度,我省中小企业“走进”拉美市场参展、境外投资项目等,均可不同程度地申请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也将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的支持。但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加上距离遥远,我省企业“走进”拉美国家开展投资贸易活动,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走出去”却“稳不下来”,二是人才队伍欠缺,三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投资拉美地区风险相对较大,五是贸易摩擦逐年增加。随着拉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拉美越来越成为我省不断拓展的国际空间、推动国际合作的战略地区和重要的新兴市场。省商务厅将继续加强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调查研究,并结合我省“国家四大战略”的落实,适时制定可行鼓励企业进入拉美市场的政策措施,如设立浙江省“走出去”专项基金建议,这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省商务厅将适时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又如开通拉美航班建议,这涉及到民航管理、航空公司运营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省商务厅将适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条件成熟时推进此项工作。
推进我省民间财富管理业发展加快打造“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议
浙江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浙金融办提〔2012〕27号文答复:目前,我省财富管理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缺乏规范化的行业管理与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起步晚、力量偏弱,以及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结合贵单位的提案建议,当前及下一阶段,省金融办将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省金融办正在拟定推进“两个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职责、相关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研究制定推进“两个中心”建设配套政策。省金融办起草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创新发展、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与规范化、加快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等。(三)推进民间财富管理集聚区建设。主要是以杭宁温为重点,积极推进民间财富管理集聚区建设。(四)加强地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相适应的有特色的地方资本市场,重点是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搭建对接平台,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集聚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有效投向实体经济。(五)创新发展各类财富管理业务。一是创新各类投资基金运作模式,二是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三是创新发展不同层次的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四是支持商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六)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加强对民间投融资的规范管理,二是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三是完善征信平台建设。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浙人社函〔2012〕286号文答复:该提案抓住了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反响强烈、公众关注度集中的热点问题,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并就如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提出了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建议,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省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越来越多,用工数量呈不断增长的态势。调查显示,全省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总体良好,普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2-3年的劳动合同。当然,我省劳务派遣用工也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人社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一)积极配合国家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劳务派遣规定。将贵单位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内容积极向国家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法律的修改完善中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将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充分调研、认真研究,争取在年内制定我省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政策。(二)进一步加大对劳务派遣的指导管理力度。一是探索建立劳务派遣统计调查和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指导。(三)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积极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和调解仲裁工作。
进一步引导与规范我省民间金融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浙金融办提〔2012〕17号文答复:感谢贵单位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引导与规范民间金融,是解决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两多两难”的有效途径,省金融办非常赞同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引导与规范我省民间金融,防范其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发挥民间金融服务经济的积极作用”的观点。我省引导与规范民间融资的下阶段工作安排主要是:(一)规范民间金融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民间融资试点,探索制定管理条例;二是构建民间融资监测和利率指数体系。(二)加快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对接。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借助温州国家金改区的有利时机,扩大上述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的数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三)深化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推动直接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工作力度,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区域集优”合作。(四)建立地方融资风险防控和信用体系。定期开展各类地方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检查,指导按规运行。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违法活动,塑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公民逐步形成民间融资风险意识和责任自担意识。建立民间融资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为补充。
关于振兴我省丝绸产业的建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提复〔2012〕120号文答复:茧丝绸行业是我省历史最为悠久的传统产业之一,历届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省把茧丝绸行业作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重要领域,积极推动丝绸行业的转型升级,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尽管如此,但正如提案中所提出的,与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较,我省丝绸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根据贵委的建议,为促进我省丝绸产业的振兴,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着力提升丝绸原料的保障能力。加强基地建设,稳定巩固蚕桑主产区,充分发挥我省丝绸产业人才、技术、市场和信息等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省级厂丝储备制度。(二)着力提升丝绸产业的创新能力。继续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丝绸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如丝绸印染后整理、丝绸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大力提升丝绸创意设计水平,着力培养设计师队伍,提升丝绸产品设计创意水平。(三)着力培育丝绸产业自主品牌。鼓励优势企业依托品牌优势,采取联合、虚拟经营等方式,扩大品牌经营规模,通过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中国丝绸交易会等活动,培育和推广自主品牌,扶持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综合性交易会和专业性展会,加强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推动丝绸品牌培育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抓好品牌保护,促进品牌企业自我保护。(四)着力加大对丝绸产业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支持丝绸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积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推进税制改革,解决茧丝绸行业长期存在的“高征低退”问题。(五)着力发挥丝绸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稳定市场、产业营销、融资担保、企业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授权或委托下做好行业信息数据收集统计、运行分析、标准制定、品牌培育、行业规划以及应对技术贸易壁垒诉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