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陈小平委员代表民建浙江省委会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3-04-11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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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先导产业,也是沿海地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抉择。我省应紧紧抓住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这个国家战略机遇,加强研究,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将海工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我省海工装备制造行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幼稚期,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发展水平总体处于“第三阵营”,市场份额低。只在低端配套产品的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在产品设计开发、承建、品牌认知等方面缺乏竞争力。海工装备制造业之间及其与钢铁、石化等产业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也不够紧密,协作不充分。二是资金投入力度较小,融资渠道窄。融资市场的总量缺口与结构矛盾短期内难以化解。三是科技引领能力薄弱,人才储备不足。我省尚未制定引进海洋高技术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与环渤海的大连、青岛和长三角的上海、江苏等海洋经济较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海工科研机构的数量和级别、科研成果总量和质量都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研究,科学规划总体布局
抓紧开展我省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高起点谋划产业的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按照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利用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分类指导管理,有序引导企业进入海工装备领域,构筑我省比较完备的海工装备制造产业体系。积极向上争取将我省的海工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争取口岸开放、海域使用等有关政策。
二、优化空间,明确发展重点领域
着力发展海上钻井平台、石化成套设备、高性能大型轻工机械装备、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海底电缆、海洋环保设备等,提升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提高海洋高技术专用船舶生产能力,加强船舶设计、船舶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和船舶关键配套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坚持自主创新与国内外合资合作并重,发展海洋钻井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水下运载装备等。
三、强化招商引资,打造战略合作联盟
一是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先引进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重点引进新加坡、欧美、日韩等国际一流的知名企业集团落户,争取环渤海产业圈、长三角产业带、珠三角产业带的优势资源向我省转移。二是统筹陆海企业联合发展。推进陆上装备制造企业与造船及海工装备制造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以海带陆、以陆促海、陆海结合的产业格局。三是探索对外合作模式。优势企业可以采用联合开发、相互持股、并购重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合作方式,对接大公司、企业集团,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积极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在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筹集资金方面向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倾斜。积极开辟融资租赁,探索适合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二是筹集成立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为促进我省海工装备制造业的融资与发展提供支持平台。三是积极促进政银企合作,建立融资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推介一批产业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形式,满足海工装备制造业的资金需求。
五、突出科技和人才引领,加快高端产业设计研发
一是巩固提高现有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重点企业与跨国公司、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二是鼓励企业和相关高等院校围绕人才培养及产学研活动,广泛开展企校合作。开设海工装备制造专业,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开展职工专业技能培训。三是结合企业招商引资、重大科技专项实施、重点创新项目建设,通过集智攻关、团队引进及高薪聘请等方式,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企业发展的领军人物,以股权、期权激励等多种方式留住高端人才。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海工装备制造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和决策功能,加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谋划,协调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明确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管部门,由其负责研究制订全省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研究提出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和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建立海工装备制造专家委员会,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强化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
(发言人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杭州市委会主委)
近年来,我省海工装备制造行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幼稚期,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发展水平总体处于“第三阵营”,市场份额低。只在低端配套产品的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在产品设计开发、承建、品牌认知等方面缺乏竞争力。海工装备制造业之间及其与钢铁、石化等产业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也不够紧密,协作不充分。二是资金投入力度较小,融资渠道窄。融资市场的总量缺口与结构矛盾短期内难以化解。三是科技引领能力薄弱,人才储备不足。我省尚未制定引进海洋高技术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与环渤海的大连、青岛和长三角的上海、江苏等海洋经济较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海工科研机构的数量和级别、科研成果总量和质量都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研究,科学规划总体布局
抓紧开展我省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高起点谋划产业的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按照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利用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分类指导管理,有序引导企业进入海工装备领域,构筑我省比较完备的海工装备制造产业体系。积极向上争取将我省的海工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争取口岸开放、海域使用等有关政策。
二、优化空间,明确发展重点领域
着力发展海上钻井平台、石化成套设备、高性能大型轻工机械装备、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海底电缆、海洋环保设备等,提升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提高海洋高技术专用船舶生产能力,加强船舶设计、船舶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和船舶关键配套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坚持自主创新与国内外合资合作并重,发展海洋钻井平台、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水下运载装备等。
三、强化招商引资,打造战略合作联盟
一是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先引进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重点引进新加坡、欧美、日韩等国际一流的知名企业集团落户,争取环渤海产业圈、长三角产业带、珠三角产业带的优势资源向我省转移。二是统筹陆海企业联合发展。推进陆上装备制造企业与造船及海工装备制造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以海带陆、以陆促海、陆海结合的产业格局。三是探索对外合作模式。优势企业可以采用联合开发、相互持股、并购重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合作方式,对接大公司、企业集团,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积极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在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筹集资金方面向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倾斜。积极开辟融资租赁,探索适合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二是筹集成立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为促进我省海工装备制造业的融资与发展提供支持平台。三是积极促进政银企合作,建立融资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推介一批产业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形式,满足海工装备制造业的资金需求。
五、突出科技和人才引领,加快高端产业设计研发
一是巩固提高现有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重点企业与跨国公司、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二是鼓励企业和相关高等院校围绕人才培养及产学研活动,广泛开展企校合作。开设海工装备制造专业,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开展职工专业技能培训。三是结合企业招商引资、重大科技专项实施、重点创新项目建设,通过集智攻关、团队引进及高薪聘请等方式,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企业发展的领军人物,以股权、期权激励等多种方式留住高端人才。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海工装备制造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和决策功能,加强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谋划,协调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明确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管部门,由其负责研究制订全省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研究提出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和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建立海工装备制造专家委员会,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强化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
(发言人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杭州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