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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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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晓端代表:关于强化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6-03 1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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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各地PM2.5和PM10等大气污染问题的加重和扩大,严重影响了人们群众生活健康和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关注。
    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环境资源,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一、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主体。解决区域大气污染严重问题,必须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结合,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建议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辽宁中部、山东半岛等区域划定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先行区域,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大气污染问题。此外,可根据经济合作纽带关系、地理区位关系、污染分布关系等因素进行组合,加强子行政区域的连片联控。
    二、明确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目标。当前,区域大气污染主要包括酸雨、灰霾天气、细颗粒和臭氧超标等形式,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以降低细颗粒和臭氧的整体浓度水平到适当值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指标。严格执行2014年1月7日环保部与全国31各省(区、市)签署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内容,严格落实国务院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内容。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全国各省际之间和省内各市、县之间的区域联协作联防联控,统筹区域环境治理,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目标值要考虑消除大气复合污染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与生态系统的安全,满足民生的基本环境需求;同时,区域大气污染控制目标的制定和实施,还要兼顾各区域的经济可行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民众对于环境及其他各方面的现实意愿。
    三、规范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施。首先是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排污总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城市间相互影响等因素,联合编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第二是统一监测。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共同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区域监测信息共享。第三是统一监管。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第四是统一评估。建立联防联控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奖惩,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第五是统一协调。
    四、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体系。为保障城市合作的稳定、顺利进行,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需要共同推动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与技术保障体系。一是法律保障体系。要加强研究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法律法规,提高刚性约束手段,加强依法监督。二是制度保障体系: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制度、区域总量控制政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政策、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地区的激励机制以及控制汽车无序增长和污染措施等政策手段。三是技术保障体系:区域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建设技术、环境改善的费用与效益分析和评估技术等。四是考评保障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快完善发展成果的考核评价体系,纠正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评定政绩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