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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华委员:应尽快推进水资源“费改税”
发布时间:2014-06-03 1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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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吨(立方米)黄河水在黄河下游引黄渠道农业用水,此前有报道说价格只有1分钱左右,也就是说差不多200吨黄河水才值一瓶矿泉水的价格。在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明华指出,低水价实际上鼓励了水资源的高消费。
    水资源保护应提到更紧要的议事日程。为此,他指出,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十分必要且紧迫,建议将水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当前征收的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推进建立规范的水资源税制体系。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主要以《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各省(区)市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为依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合理的水资源费却产生了200吨黄河水不如一瓶矿泉水价格的极端例子。
    张明华注意到,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差异巨大,例如:北京的地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上海的16倍。此外,无法体现水资源分布地区差异,例如:水资源缺乏的青海与水资源丰富的湖北,地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同为0.1元/立方米。
    为此,他建议,可根据地表和地下水资源不同的类别及不同用途,实行不同的征收税率,充分体现地表和地下水资源或者河流上游清洁水资源不同的资源价值,利用税收价格杠杆引导节约用水、保护水源。既要考虑居民生活用水成本,不宜提高过多、过快;又要加大工业、农业的用水成本,遏制那种粗放使用、大水漫灌、随意排污等现象。
    此外,还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污水治理、中水回用等,倡导使用新技术节约水资源。
    (摘自3月14日《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