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4年4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14年4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14年4期
社情民意集萃
发布时间:2014-11-20 11:10:53
  |  
作者:

    关于建立“四个缓冲区”   打破当前高利率困局的建议
    观察跨年前后的利率走势,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当前利率高企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周期性问题,而是结构性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1、加快建立完备影子银行监管和风控制度的细则。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规体系;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模式;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危机救助机制;三是建立市场退出问责制和后评价制度。3、加快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地方债务约束机制,防止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黑洞”。4、加快建立并完善市场化的地方融资机制。
    (作者:江衍妙、李慧勇、鲁篱,中央统战部《零讯》采用)

    关于建立完善不动产租赁登记法律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以及保障市场诚信交易的立法滞后等原因,出现了大量恶意“透支”使用权,严重影响不动产物权交易诚实信用和物权稳定秩序的案件,不断挑战“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制度。这类纠纷案件还在呈不断上升趋势。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设立房屋租赁强制登记制度。2、在司法实践中,以司法解释形式确立,城镇房屋使用权租赁合同不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原则。3、加大对进行欺诈行为的原房屋所有人的处罚,在原有民事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辛涌、郑楚楠,民建中央采用)

    关于取消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行政审批的建议
    现行的境外投资行政审批体制,审批程序繁琐、耗时较长、要求甚严,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的一个障碍。
    建议:1、取消现行的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行政审批制度,改为境外投资备案制度。2、尽快明确境外投资管理责任部门。3、对于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前往未建交、受国际制裁国家,发生战争、动乱等国家和地区,或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涉及基础电信运营,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或其他敏感行业的投资项目,仍执行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
    (作者:张明华,民建中央、省政协采用)

    关于暂缓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建议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城乡差别的情况下,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我们认为,在现阶段,推行还不具备条件,这项政策宜暂缓。 土地制度一元化是趋势,是市场规律的要求,是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所以推进农村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设计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可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市场培育和制度改革阶段。在该阶段,农村住房限制抵押、担保和流转。 第二阶段:市场形成和制度完善阶段。在该阶段,有条件进行农村住房流转,但不得进行抵押、担保。第三阶段:房地产市场一元化阶段。在该阶段,取消农村住房,实现住房全面抵押、担保和流转。
    (作者:王小辉,民建中央采用)

    建议加快启用资产证券化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被视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趋势和主要方式,但在当前缺乏细则的情况下,民营资本有热情但没行动。如何保证投资人的收益,既是有野心的民企认真思考和仔细评估的核心问题,也是信誓旦旦对民资开放的国企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建议: 1、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产权明晰问题,厘定单纯的收益权、占有权和所有权等关系。2、建议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和分散各类风险,实现风险定价和转移机制,激活各方活力。3、建议以资产证券化为抓手推进系列的配套改革。一是真正实现“国退民进”,资产证券化可以便捷实现大规模民资进入。二是自下而上推动政府行政职能转变,资产证券化市场化的运作过程要求排除行政干预。三是有利于金融改革,优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重。四是通过直接或间接购买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可以使更广泛民众参与并受益,打通投融资两端。4、建议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相关制度衔接、法律规章和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以期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率。 
     (作者:江衍妙,鲁篱,民建中央采用)

    建立银行“市场退出”制度时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7月25日,银监会正式批复三家试点民营银行的筹建工作,可以预计,银行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也会与工商企业一样,出现经营失败、破产倒闭的情况。为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着手制定银行的“市场退出”法规势在必行,应当制定一个成功的法规,需要注意四个具有“中国特色”问题:1、切实划清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界限,确保商业银行真正做到“自担风险”。2、在商业性银行中,不同档次银行的“退出”门槛及操作方式应当有所差别。3、要妥善处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退出”问题。4、商业性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有“大众版”,以落实公众的知情权。
    (作者:应宜逊,民建中央采用)

    建议因势利导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普惠金融进程
    余额宝在过去一年多的横空出世,已经对现有金融体系的结构造成了巨大影响。建议因势利导促进利率市场化和普惠金融进程。
    建议:1、鼓励“宝”类产品合规“搅局”,发展货币市场基金。2、鼓励银行参与此类“通道”业务,加速利率市场化。3、大力拓展协议存款以外的高流动性货币市场产品。应加快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新产品的研究,扩大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增加市场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扩充货币基金可选择投资标的的市场容量。4、指导其分散资产配置,重视流动性风险防范。此外,对于此类新型、巨额货币基金,应着重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5、建立互联网金融混业模式下的金融监管框架。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完善金融跨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管协调机制,研究跨业务、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则和监管责任,探索设立具有前瞻性的金融混业监管框架。
    (作者:陈一稀,民建中央采用)

    当下中国产业转移存在“三个阻止”
    从国家层面来看,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但从产业转移的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产业转移存在三个阻止,即各地产业集聚区雷同化阻止产业转移、企业老板投机化阻止产业转移。对此建议:1、建立产业区域分工。2、经济考核量化指标。当前,中央在对地方经济考核重点放在经济总量、增加值、税收等要素,如果为了推动产业转移,中央在对地方经济考核方向上应该把企业转移数量、行业转移数据列为考核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地方政府为了保增长而对产业转移不支持或封杀态度。3、加强企业服务和支持。
    (作者:徐鹤田,民建中央、省委统战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