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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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201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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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建议摘录
发布时间:2015-05-15 1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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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修订公路治超治限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建议人】 吴国华
  【背 景】 近年来,公路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车辆超限超载深层次问题远未解决,治超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公路上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公路桥梁等设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做了处罚的规定,但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和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在利益驱使下,超限超载现象还是大量存在。超限超载一是严重破坏公路设施。二是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三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四是治超执法环境不理想。
  【建 议】 一方面积极向国家反映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我省要及时修订《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并出台《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等治超法规,强化法定制约。1、加大超限超载运输的惩治力度。2、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追究刑责。超限超载是货运领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最多、对社会危害性最大的潜在因素,其危害程度不亚于客运市场的超载超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将超限超载与酒驾、客运超载超速并列,作为危险驾驶罪的情形追究刑责。3、加强对科技治超的刚性支持。要落实交通部提出的非现场执法。要明确采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的法律、法规授权;明确治超非现场执法适用范围、证据采集程序、信息采集要求、查处方式和流程、管理责任等;将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与车辆登记上牌、年检挂钩,联合处罚。(起草人:车晓端)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建议
  【建议人】 郑亚莉
  【背 景】 大学生创业是大学生通过各种平台自主创办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重要形式。当前,我省大学生掀起创业风潮,校园创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大学生创业环境空前优化。
  【建 议】 1、加强政府引导,改善政策体系,完善创业帮扶。一是改善创业环境,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二是完善创业融资体系,加强金融支持。三是加强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完善创业激励。2、明确高校主导,强化创业教育体系,提升创业能力。一是树立大创业的教育理念,改革完善组织机制。二是注重创业能力锻炼,把创业教育有机嵌入于学校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三是要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竞赛为载体,培育创业文化。3、强化社会助力,营造创业关怀体系,提升创业支持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风险投资公司等设立重点扶持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并促成风投对创业项目的转化。(起草人:郑亚莉)


完善我省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建议
  【建议人】 陈勇
  【背 景】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建设的加快,围绕集体土地征用与拆迁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征地与拆迁补偿规定不一,农民的权益缺乏保障;二是补偿标准偏低,社保配置不合理;三是土地征用程序不合理,不透明,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四是征地与拆迁中执法不严。研究和解决集体土地征用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的一些情况,完善法规与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已成为一个迫待解决的问题。
  【建 议】 1、尽快制定集体土地征地与房屋拆迁条例。一是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与补偿标准,二是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应当以土地被转让以后的非农业价值为参照系,既要考虑与土地的市场价格相应经济收入,也要考虑土地未来的增值效益。三是在制定房屋鉴定的方式上要多元化,引入第三方鉴定机制和听证机制。2、探索多样化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一是建议省政府加强与完善农村产权登记制度,二是在社保资金的使用上,要根据被征地农民自己意愿调配使用,提供多元方式,让该资金活起来。三是在土地流转方面,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3、完善征地程序,确保集体和农民的征地参与权。4、依法行政,完善司法监督。
(起草人:陈勇)

关于完善养老机构定价机制的建议
  【建议人】 王颖
  【背 景】 老人想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难,而民办养老机构空余床位较多,招不到入住老人,生存困难,一个重要原因是定价机制不合理。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占据较多的养老资源,老人想入住需要排队等候。而民办养老机构社会信誉度普遍比较低,经营成本高,床位价格比较高,老人负担重不愿意入住,造成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困境。两种体制并存,抑制了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建议】 1、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与收费标准是养老服务定价的基础。在评定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等级的基础上,要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要根据养老机构的区位条件、功能定位等确保其适当比例的价格弹性空间。2、公办养老服务要兼顾公益与效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定价必须坚持成本补偿原则,逐步与市场接轨,使服务定价与市场保持动态平衡。公办养老机构应体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基准服务价格。3、养老服务定价实现市场化。要建立公办养老服务定价联动机制。一方面,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成本核算,尽可能使养老服务定价能准确地反映其实际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要适应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定价与影响养老机构经营成本与绩效的基本要素之间的联动机制。4、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准入评估及长期照料轮侯制度。
要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对象评估准入制度和长期照料轮候制度,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为户籍所在地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当经评估符合享受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条件的老年人较多,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时,采取综合评估的方法,实行轮侯入住;对经评估暂不符合享受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条件的老年人,根据评估状况提供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民办机构养老服务。
(起草人:王颖)

关于加强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建议人】 蒋玲珠
  【背 景】 社会力量的办学具有鲜明的灵活性、多样性、覆盖面大等特点,满足了不同社会阶层的需求。但存在部分领域缺少监管、培训机构资质不全、办学条件参差不齐、培训市场混乱等问题
  【建 议】 1、明确主体,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对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管的具体法规,结合市场实际,明确注册登记的具体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不同种类、不同违法情节的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和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法。相关部门做好各自的监管职责,将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纳入部门日常管理范畴。2、疏堵结合,清理规范。建议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严格审查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3、加强督评,宣传引导。一是加强督导评估,二是严把招生广告关,三是推行保证金制度。设置一定额度的准入保证金,防范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潜在风险。4、依托载体、创新管理。建议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借鉴宁波等地的经验,建立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同时,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单位的公益性、主导性作用,以丰富的培训内容和多样的教学方式引领民办教育培训。推广“四点钟学校”的办学经验。节假日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相关活动室。(起草人:蒋玲珠)

推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助力“五水共治”
  【建议人】 雷永金
  【背 景】 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准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餐饮业日益繁荣的同时,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也空前增长,这给当前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工作增添了诸多难题。一方面,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污染物特性。另一方面,餐厨废弃物也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政府有必要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从而让所有“地沟油”都能得到有效收集、有效处理并定向流往生物柴油生产企业。
  【建 议】 1、借鉴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加快制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完善其配套政策。建议设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机构,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的主体职责,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2、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将餐厨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正常监督管理范畴,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执法检查。3、构建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体系。按照餐厨废弃物 "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费用应当由产生单位来承担;同时政府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的财政补贴制度,由财政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企业的实际回收、处置量给予相应的补贴。4、加强源头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在办理餐饮企业工商登记申请时,可由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建立行政许可联审制度,将餐厨废弃物的申报、处置情况及执行情况纳入行政许可、企业年审及餐饮行业等级评价制度之中,提升企业规范处置餐厨垃圾的法律意识,确保源头可控,形成管理资源的叠加放大效应。5、加大对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规范城市污水池“地沟油”打捞、收集管理,鼓励和支持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参与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经营活动,可以考虑将城市污水池“地沟油”打捞、收集的经营权核发给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以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起草人:雷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