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委员:关于全国一盘棋,依法加强近海渔场渔业资源保护和修复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6-25 14: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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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47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其中,近岸海域面积约27.9万平方公里。20世纪中期,我国近海的渔业资源曾经相当富饶,但由于长期酷渔滥捕、海洋环境污染等原因,我国渤海渔场、舟山渔场、南海沿岸渔场和北部湾渔场等近海渔业资源现已严重衰退和枯竭。
囿于近海渔业资源的流动性和共有性,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各种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但是与之不对称的是,执法机构和人员缺少强制权和武器配备权等相应权力,执法装备经费也难以满足当前执法需要,责任和权力不对等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海洋综合执法的针对性、强制性被严重削弱。
为依法加强近海渔场渔业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议:
一、确立依法治海理念,完善涉渔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涉渔法律法规和制度需要完善修订。因此,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调整相关涉渔法律法规,出台配套的法规或规章,增强彼此的衔接性、协调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确保海洋综合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整合海上执法力量,授予省级及以下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海警称号及相应权力。地方海上执法力量存在权责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且当前海上涉渔船舶逃逸、暴力抗法等现象日益增多,仅凭现有的渔政执法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对近海渔业行为的有效监控和管理。因此,应进一步充实海上执法力量,授予沿海各省省级及以下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海警称号及相应权力,尽快组建地方海警局,参照森林公安的模式,赋予其一定的武器配备权和刑事强制权,打造战斗力、协调力俱佳的海洋综合执法力量。
三、统筹沿海各省、市涉渔政策、标准,实现渔业资源保护、修复“全国一盘棋”。建议统一全国伏季休渔时间,延长休渔时间和休渔作业类型;强化属地管理,在明确管辖海域属地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区、省边际线联动执法,形成力量优势严厉打击利用省际休渔时间差非法跨界捕捞生产等行为;同时,统一各省市对海洋无证捕捞行为的处置原则和处罚态度,切实减轻地方的查处压力;出台全国统一的油补扣减标准,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违规违禁渔具的行为。
四、加强后勤保障,打造一支敢碰硬、敢担当、敢执法的“渔政铁军”。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推进,海洋执法的责任将更加重大、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日趋频繁的暴力抗法,无论是执法装备,还是执法经费均难以满足当前执法需要,责任风险和权利不对等的问题越来越突。如果保障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海上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参照军队、警察等队伍的标准,增加对海上执法船艇、个体执法装备、执法人员人身保险及出海补贴的财政投入。
囿于近海渔业资源的流动性和共有性,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各种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但是与之不对称的是,执法机构和人员缺少强制权和武器配备权等相应权力,执法装备经费也难以满足当前执法需要,责任和权力不对等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海洋综合执法的针对性、强制性被严重削弱。
为依法加强近海渔场渔业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议:
一、确立依法治海理念,完善涉渔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涉渔法律法规和制度需要完善修订。因此,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调整相关涉渔法律法规,出台配套的法规或规章,增强彼此的衔接性、协调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确保海洋综合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整合海上执法力量,授予省级及以下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海警称号及相应权力。地方海上执法力量存在权责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且当前海上涉渔船舶逃逸、暴力抗法等现象日益增多,仅凭现有的渔政执法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对近海渔业行为的有效监控和管理。因此,应进一步充实海上执法力量,授予沿海各省省级及以下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海警称号及相应权力,尽快组建地方海警局,参照森林公安的模式,赋予其一定的武器配备权和刑事强制权,打造战斗力、协调力俱佳的海洋综合执法力量。
三、统筹沿海各省、市涉渔政策、标准,实现渔业资源保护、修复“全国一盘棋”。建议统一全国伏季休渔时间,延长休渔时间和休渔作业类型;强化属地管理,在明确管辖海域属地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区、省边际线联动执法,形成力量优势严厉打击利用省际休渔时间差非法跨界捕捞生产等行为;同时,统一各省市对海洋无证捕捞行为的处置原则和处罚态度,切实减轻地方的查处压力;出台全国统一的油补扣减标准,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违规违禁渔具的行为。
四、加强后勤保障,打造一支敢碰硬、敢担当、敢执法的“渔政铁军”。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的全面推进,海洋执法的责任将更加重大、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日趋频繁的暴力抗法,无论是执法装备,还是执法经费均难以满足当前执法需要,责任风险和权利不对等的问题越来越突。如果保障问题长期无法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海上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参照军队、警察等队伍的标准,增加对海上执法船艇、个体执法装备、执法人员人身保险及出海补贴的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