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郭吉丰
发布时间:2017-11-30 0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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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年5月21日)
各位代表:
我受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的委托,报告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一、大会筹备经过
民建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是2012年7月9日至11日召开的,至今已有五年。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规定,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已任期届满。
根据民建十届十五次中常委会议通过的《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2016年10月25日,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委会议决定,成立了2017年省委会换届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省委会主委陈小平担任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工作组下设组织、秘书、会务三个组,开展各项具体筹备工作。2016年12月12日省八届十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和《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2017年1月6日,民建中央批复同意《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在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民建浙江省八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届末述职报告,省委会委员、省监督委员会成员、省委会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民主评议。会议通过了在杭州召开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定。2017年2月28日,省八届二十四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及候选人产生办法》。在省委会换届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九大代表产生、新一届省委会委员候选人选民主推荐及考察、参加全国十一大代表民主推荐及考察、大会工作报告起草修改等各项筹备工作稳妥推进。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提出了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七次全会讨论通过了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同意提交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至此,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八个多月的积极准备,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为依据,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切实加强民建省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大会将回顾总结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实践经验,讨论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会领导机构,团结和带领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本次代表大会的议程有4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听取和审议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选举产生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代表大会的日程安排如下:5月21日下午预备会议, 22日上午开幕,23日下午闭幕,会期两天半。
议程、日程(草案)已发给各位代表。
四、大会代表的产生情况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0名,比上次代表大会代表规模增加9名。其中按会员人数分配至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的选举代表208名。提名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20%。选举代表由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全体会议经充分协商后选举产生,提名代表由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建议名单,提交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260名代表已产生。经审核,全部符合代表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省第九次代表大会260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有民建十届中央委员、省八届委员会委员、省八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各级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负责人,有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机关领导职务的同志,有各级专门委员会、企业家协会负责人,有全国、省优秀会员,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新社会阶层人士,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少数民族和女会员,有长期从事会务工作的老同志。代表平均年龄50岁,其中50岁以下的138名,占53.1%,年龄最大的92岁,最小的31岁。女代表86名,占33.1%。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53名,占97.3%,有硕士、博士学位的70名,占26.9%。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71名,占65.8%。50年代入会的老同志2名,占0.8%,1982年至1999年入会的代表70名,占26.9%,2000年以后入会的代表188名,占72.3%。
五、关于省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省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由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牵头,办公室负责起草,前后历时三个月,共修改了六次。2017年春节后,省委会领导在处室负责人会议上作了动员,随后,省委会向各市委会下发征集报告材料的通知。3月上旬完成初稿,然后发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修改成第二稿。4月8日陈小平主委召开机关办公会议,对报告的框架,工作体会的提炼作了深入研讨,修改成第三稿。4月10日召开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向主委、副主委征求意见建议,会后,形成了第四稿。在此基础上,陈小平主委亲自对工作报告进行整体修改,形成了第五稿。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对工作报告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交省八届七次全会审议。省八届七次全会原则通过了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推举陈小平同志为报告人,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形成了第六稿,提交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工作报告的题目是《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竭智尽力》,报告分三部分: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二、五年工作体会;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六、大会主席团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根据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建议,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以下人员组成,共计31名:
1.省八届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共7名;
2.原省委会主委2名;
3.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候选人人选3人;
4.浙江省第十届民建中央委员2名;
5.省八届委员会常委、各市委会主委17名。
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秘书长由省第八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委担任。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分发各位代表,请予审议。
七、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和《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报请民建中央和有关部门批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规模73名,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规模25名。其中主委1名、副主委7名,常务委员17名。与上届保持一致。
1.关于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委会议通过《民主推荐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方案》。按照这个方案,2016年11月25日,对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在谈话推荐基础上,2016年12月12日省八届十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对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会议推荐。在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基础上,省委统战部与中央统战部和民建中央进行三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向中共省委汇报,确定主委、副主委候选人人选考察名单。接着省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对人选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了省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人选并报民建中央批准。
2.关于省第九届常委会候选人人选。省第九届常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与各市委会协商基础上,由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酝酿提出。经报省委统战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本次选举常委会组成人员24名,保留常务委员名额1名。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常委考察人选进行了严格、规范考察,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了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人选。
3.关于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2017年2月28日,省八届二十四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及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提名条件和程序,经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民主推荐,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酝酿、与有关部门协商,形成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省委会和各市委会进行了严格、规范考察,其中非公经济人士还由有关部门作综合评价,经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讨论通过,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提出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共73名,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委员候选人人选具体情况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详细说明。
4.关于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是根据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根据提名条件和程序,经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酝酿协商、民主推荐的方式提名,主委会议研究,经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候选人人选具体情况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详细说明。
八、大会的选举办法
根据会章规定,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选举,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应经充分酝酿协商,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鉴于省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是经过省委会、省直属工委和各市委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协商后提出的,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规定,省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对于不再提名为省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省八届委员会委员,他们在任职期间为会作出的积极贡献,以及他们重会的事业,轻个人进退的精神,在省九届委员会产生后,全体代表将在致敬信中表达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本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各市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全省各级组织、广大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在此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肩负着全省八千六百多名会员的重托,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会风,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开好这次大会,努力将本次代表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顺利完成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
各位代表:
我受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的委托,报告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一、大会筹备经过
民建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是2012年7月9日至11日召开的,至今已有五年。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规定,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已任期届满。
根据民建十届十五次中常委会议通过的《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2016年10月25日,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委会议决定,成立了2017年省委会换届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省委会主委陈小平担任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工作组下设组织、秘书、会务三个组,开展各项具体筹备工作。2016年12月12日省八届十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和《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2017年1月6日,民建中央批复同意《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在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民建浙江省八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作届末述职报告,省委会委员、省监督委员会成员、省委会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民主评议。会议通过了在杭州召开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定。2017年2月28日,省八届二十四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及候选人产生办法》。在省委会换届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九大代表产生、新一届省委会委员候选人选民主推荐及考察、参加全国十一大代表民主推荐及考察、大会工作报告起草修改等各项筹备工作稳妥推进。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提出了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七次全会讨论通过了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同意提交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至此,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八个多月的积极准备,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为依据,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切实加强民建省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大会将回顾总结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实践经验,讨论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会领导机构,团结和带领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本次代表大会的议程有4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听取和审议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选举产生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代表大会的日程安排如下:5月21日下午预备会议, 22日上午开幕,23日下午闭幕,会期两天半。
议程、日程(草案)已发给各位代表。
四、大会代表的产生情况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民建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0名,比上次代表大会代表规模增加9名。其中按会员人数分配至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的选举代表208名。提名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20%。选举代表由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全体会议经充分协商后选举产生,提名代表由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建议名单,提交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260名代表已产生。经审核,全部符合代表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省第九次代表大会260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有民建十届中央委员、省八届委员会委员、省八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各级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负责人,有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机关领导职务的同志,有各级专门委员会、企业家协会负责人,有全国、省优秀会员,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新社会阶层人士,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少数民族和女会员,有长期从事会务工作的老同志。代表平均年龄50岁,其中50岁以下的138名,占53.1%,年龄最大的92岁,最小的31岁。女代表86名,占33.1%。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53名,占97.3%,有硕士、博士学位的70名,占26.9%。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71名,占65.8%。50年代入会的老同志2名,占0.8%,1982年至1999年入会的代表70名,占26.9%,2000年以后入会的代表188名,占72.3%。
五、关于省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省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由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牵头,办公室负责起草,前后历时三个月,共修改了六次。2017年春节后,省委会领导在处室负责人会议上作了动员,随后,省委会向各市委会下发征集报告材料的通知。3月上旬完成初稿,然后发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修改成第二稿。4月8日陈小平主委召开机关办公会议,对报告的框架,工作体会的提炼作了深入研讨,修改成第三稿。4月10日召开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向主委、副主委征求意见建议,会后,形成了第四稿。在此基础上,陈小平主委亲自对工作报告进行整体修改,形成了第五稿。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对工作报告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交省八届七次全会审议。省八届七次全会原则通过了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推举陈小平同志为报告人,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形成了第六稿,提交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工作报告的题目是《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竭智尽力》,报告分三部分: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二、五年工作体会;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六、大会主席团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根据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建议,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以下人员组成,共计31名:
1.省八届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共7名;
2.原省委会主委2名;
3.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候选人人选3人;
4.浙江省第十届民建中央委员2名;
5.省八届委员会常委、各市委会主委17名。
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秘书长由省第八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委担任。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分发各位代表,请予审议。
七、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和《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报请民建中央和有关部门批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规模73名,民建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规模25名。其中主委1名、副主委7名,常务委员17名。与上届保持一致。
1.关于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委会议通过《民主推荐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方案》。按照这个方案,2016年11月25日,对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谈话推荐。在谈话推荐基础上,2016年12月12日省八届十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对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会议推荐。在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基础上,省委统战部与中央统战部和民建中央进行三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向中共省委汇报,确定主委、副主委候选人人选考察名单。接着省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对人选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了省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人选并报民建中央批准。
2.关于省第九届常委会候选人人选。省第九届常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与各市委会协商基础上,由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酝酿提出。经报省委统战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本次选举常委会组成人员24名,保留常务委员名额1名。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常委考察人选进行了严格、规范考察,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提出了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人选。
3.关于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2017年2月28日,省八届二十四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及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提名条件和程序,经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民主推荐,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酝酿、与有关部门协商,形成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省委会和各市委会进行了严格、规范考察,其中非公经济人士还由有关部门作综合评价,经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讨论通过,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提出民建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共73名,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委员候选人人选具体情况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详细说明。
4.关于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是根据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根据提名条件和程序,经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酝酿协商、民主推荐的方式提名,主委会议研究,经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候选人人选具体情况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详细说明。
八、大会的选举办法
根据会章规定,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选举,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应经充分酝酿协商,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鉴于省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是经过省委会、省直属工委和各市委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协商后提出的,根据《民建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和《民建浙江省委会2017年换届工作方案》规定,省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对于不再提名为省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省八届委员会委员,他们在任职期间为会作出的积极贡献,以及他们重会的事业,轻个人进退的精神,在省九届委员会产生后,全体代表将在致敬信中表达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本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民建中央的领导下,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各市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全省各级组织、广大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在此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肩负着全省八千六百多名会员的重托,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会风,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开好这次大会,努力将本次代表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顺利完成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