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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说明
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郭吉丰
发布时间:2017-11-30 0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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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年5月22日)
    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根据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
    一、代表名额
    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明确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为28名。根据民建中央的分配名额和关于全国十一大代表的结构要求、代表提名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2017年4月10日民建浙江省八届二十五次主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的决定》。确定浙江省出席全国十一大代表由四部分成员组成:1.八届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在浙十届中央委员,3.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推荐代表,4.代表性人士。
    二、产生过程
    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会经充分酝酿协商,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提名产生28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2017年5月8日民建浙江省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研究通过,省委会、各市委会对人选进行考察后,提交民建浙江省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28名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提名和酝酿过程中,充分考虑热心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贡献比较突出的会员、优秀基层组织代表占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结构
    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注重反映会员结构,代表具有广泛性。28名代表人选中,企业界人士8人,占28.6%,其中非公经济人士6人,占21.4%。政府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3名,占10.7%。会务工作者6名,占21.4%。在人大政协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5名,占17.9%。专家学者5名,占17.9%。其他1人,占3.6%。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2人,占78.6%。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13人,占46.4%。具有中高级职称的21人,占75%。女同志8名,占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