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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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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要求积极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9-12-08 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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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宣传处
    2008年6月10日,省委会向各市委会、省属工委会发出《关于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的通知》(民建浙办〔2008〕15号),就全省民建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对国家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业。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各民主党派的一件大事。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共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会员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更加深刻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永远铭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丰功伟绩,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我省增创新优势、推动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组织要抓住今年改革开放30周年的有利时机,挖掘和利用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生动的事实、伟大的成就、成功的经验,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会员进行坚持改革开放教育,引导会员深刻领会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深刻领会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开放。
    从今年6月到12月底,省委会将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在全省民建会员中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征文启事刊登于《浙江民建》2008年第一期)等活动。各级组织要结合各地实际,通过组织座谈会、报告会、参观、征文等活动,进行集中学习教育。
    《通知》就开展纪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组织要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2.注重引导,确保实效。要把纪念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会员牢固树立“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信念,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定性,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治交接。要继承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探索思想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力求纪念活动取得实效。3.加强宣传,促进交流。要充分利用会内各级刊物和网站,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宣传民建为推进改革开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和取得的基本经验,反映广大会员在改革开放中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交流学习体会和认识,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坚定广大会员坚持改革开放的信念和决心。4.选送征文、有关图片和文艺节目。组织会员踊跃参加省委会开展的“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把参加征文活动与党建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原则上各地选送征文不少于3篇;配合浙江省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成就巡回展,各地要选送图片3至5张;配合浙江省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谐之声”文艺汇演,有条件的市委会、省属工委会要推荐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