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8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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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9-12-08 1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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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国忠
    一、民营企业利用外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传统观念束缚。民营企业中家族式的管理方式比较普遍,开放度较低,严重阻碍了企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的积极性。在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家中还存在着“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思想,束缚了民营企业合资合作的积极性。
    二是企业资信度不高。多数民营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低,进行的商业活动一般不为公众所了解,更不会通过媒体公告,其有关供给、产出、客户、财务、经营者的经营能力的信息基本“私有化”,外部投资者无法完整掌握。此外,民营企业一般不发行公开交易的证券,因而权威的信用评估机构无法对其进行评级,其信用状况也不具有公开性。加上中小企业一般不向投资者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也不对外传递其信用状况的信息,不熟悉该企业的投资者就难以获得足够信息,也就不会轻易同这些企业开展合资经营。
    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多数民营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仍然缺乏国际间合作和跨国并购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谈判运作技能,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不少企业主要还是靠银行贷款、民间融资和相互担保这“三板斧”来实现融资。依恋一家独大的控股模式,拒绝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对于公司的公众化、透明化存在着某种恐惧心理和抗拒心理。
    二、推进民营企业利用外资 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已取得的要素资源,有助于本土企业的提升与壮大,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这种“嵌入式”发展能产生1+1>2的放大效应。同时又是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一条实现多赢的合作路径。我们要改变引资观念,强化招商引资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互关联的意识,把利用外资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结合起来,在全方位评估的基础上选好商,引好资。作为地方政府,就是要树立典型,运用各种宣传信息渠道,包括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以民引外”的浓厚氛围。
    二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中存在的很大一个问题是有效信息不足,除了企业自身寻找外,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地方政府应积极创造平台,帮助牵线搭桥。一是在政府举办和组织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应创造条件使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相互对接、增加了解,促进内外企业双方的有效沟通,增加合作的可能。二是政府专业招商部门要利用各类企业对接会的契机,协助企业寻找外资企业洽谈合作。三是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每年收集更新民营企业对外招商重点项目,在专业网站上发布。同时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到境外开展招商活动,主动出击,吸引外资合资合作。
    三要落实政策,强化支持。出台专门鼓励民营企业合资合作的政策,多方面为合资合作提供支持。可以从鼓励合资合作、鼓励技术改造、鼓励自主创新、扶持自主品牌、优先土地供应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给予政策激励。
    四要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建议由市领导牵头,成立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的专门协调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合资合作工作的指导。二是建立合资合作重点项目联系挂钩制,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合资合作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健全重点合资合作项目专人负责和跟踪联系制度,实行主动预约上门服务工作制度,及时为合资合作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通”服务,为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作者系绍兴市直机关支部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