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会就民营企业如何走出困境向市委市政府递交调研报告受到高度重视
发布时间:2009-12-08 1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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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晨珂
为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下台州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寻找帮助企业破解难题的对策,台州市委会成立以赵跃进主委为组长的“宏观经济调控下,台州民营企业如何走出困境”调研组,就这一问题展开专题调研。
调研组走访会员企业,实地调查企业生产情况,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境,并召开会员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会员企业家及金融、银行、税务等相关经济管理部门的会员座谈交流,就资金链危机、银行在担保抵押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土地使用税大幅上调导致企业负担加重等问题展开讨论,征询相应的对策建议。
在深入细致的调研基础上,市委会完成了调研报告《关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市工业企业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认为,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人民币升值;银行信贷紧缩和利率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建设用地成本增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调研报告》列举了当前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1.不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改变后,企业成本增加,登记效率下降;2.加工企业提前贴现承兑票据时,贴息高于基准贴现利率部分不允许税前列支;3.将出口企业收取的定金(预付款)冻结在结汇银行进行监管,造成出口企业风险加大并加剧融资困难;4.实施《劳动合同法》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5.企业有序用电中,计划外用电额外提高电价。《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1.建议对年初提出的经济发展指标在下半年适当时期进行调整,使其更接近台州经济发展状况。2.暂缓所有新增针对工业企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实施;对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区别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按二、三类土地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得对计划外用电加价收取电费;将工贸企业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恢复为工商部门,并不得收取费用;对企业在提前贴现承兑票据过程中的商业银行贴息支出,税务部门应允许其在税前列支。3.执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过程中,对出口企业收取的用于安排生产、进口外商支付的定金和预付款,被冻结在结汇银行“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部分,应允许出口企业在上述结汇银行获得等额的贷款,用于安排生产。4.加大对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对已经授信给企业的信用额度不得减少或限制;用好用活贷款规模,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在利率上浮幅度上作阶段性“让利”,减轻企业负担。5.司法机关和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及时指导处理因实施《劳动合同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社会保障金转移接续“一卡通”。6.重点支持鼓励“513”企业实现产业升级调整,及时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
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鸿铭批示:“请铁雄、茂荣、选凌同志阅,民建的建议很值得研究,在企业减负上要向杭州、宁波学习,要有大的动作。”市长陈铁雄、常务副市长元茂荣也分别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帮扶措施,与企业共渡难关。
市经委、市财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支行对调研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采纳。市经委从财税、金融、外贸、土地、价格政策等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政策建议,市财税局着重从税收政策的适用方面给予答复,中国人民银行台州支行则从加强货币信贷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措施。
(郑晨珂)
调研组走访会员企业,实地调查企业生产情况,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境,并召开会员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会员企业家及金融、银行、税务等相关经济管理部门的会员座谈交流,就资金链危机、银行在担保抵押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土地使用税大幅上调导致企业负担加重等问题展开讨论,征询相应的对策建议。
在深入细致的调研基础上,市委会完成了调研报告《关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市工业企业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认为,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人民币升值;银行信贷紧缩和利率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建设用地成本增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调研报告》列举了当前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1.不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改变后,企业成本增加,登记效率下降;2.加工企业提前贴现承兑票据时,贴息高于基准贴现利率部分不允许税前列支;3.将出口企业收取的定金(预付款)冻结在结汇银行进行监管,造成出口企业风险加大并加剧融资困难;4.实施《劳动合同法》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5.企业有序用电中,计划外用电额外提高电价。《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1.建议对年初提出的经济发展指标在下半年适当时期进行调整,使其更接近台州经济发展状况。2.暂缓所有新增针对工业企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实施;对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区别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按二、三类土地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得对计划外用电加价收取电费;将工贸企业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恢复为工商部门,并不得收取费用;对企业在提前贴现承兑票据过程中的商业银行贴息支出,税务部门应允许其在税前列支。3.执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过程中,对出口企业收取的用于安排生产、进口外商支付的定金和预付款,被冻结在结汇银行“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部分,应允许出口企业在上述结汇银行获得等额的贷款,用于安排生产。4.加大对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对已经授信给企业的信用额度不得减少或限制;用好用活贷款规模,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在利率上浮幅度上作阶段性“让利”,减轻企业负担。5.司法机关和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及时指导处理因实施《劳动合同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社会保障金转移接续“一卡通”。6.重点支持鼓励“513”企业实现产业升级调整,及时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
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鸿铭批示:“请铁雄、茂荣、选凌同志阅,民建的建议很值得研究,在企业减负上要向杭州、宁波学习,要有大的动作。”市长陈铁雄、常务副市长元茂荣也分别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帮扶措施,与企业共渡难关。
市经委、市财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支行对调研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采纳。市经委从财税、金融、外贸、土地、价格政策等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政策建议,市财税局着重从税收政策的适用方面给予答复,中国人民银行台州支行则从加强货币信贷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措施。
(郑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