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信息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实施
发布时间:2019-03-11 15: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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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 楼冰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民建会员郑仁娇所写的信息《尽快调整保教费报销比例,在“二孩”入托前实现“一二孩”一视同仁》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被相关部门采纳实施。
自“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今年来,第一批“二孩”已到或快到上托班的年龄了。可是家长们发现,他们在报销“二孩”的保育费上,却遇到了困惑。原来,根据我省《关于规范和调整省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幼儿保教费报销上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第一胎为多胞胎子女的,按照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等,按40%报销”。虽然已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这种“一二孩”区别政策仍未做调整。同时,即便这一文件只针对“省级有关部门和省级在杭各幼儿园”,但实际具备“准省级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内各地多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让“二孩”与“一孩”享有同样的权利,成了郑仁娇上心的事情。她多次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这份有分析有思考有建议的信息。信息提出,对“一二孩”一视同仁,按照同等比例报销,既符合政策方向,也体现民生情怀;另一方面,全省每年新增“二孩”人数不到30万人,将二孩报销比例由40%增加到60%,也不会过多增加财政负担。建议省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发布更新通知,将“二孩”保教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0%,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协调性,发挥其引领作用。
日前,省财政厅正式发文 《关于完善省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调整各孩报销比例均为60%,实现了“二孩”在入托前,“一二孩”保教费报销比例的“一视同仁”。
自“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今年来,第一批“二孩”已到或快到上托班的年龄了。可是家长们发现,他们在报销“二孩”的保育费上,却遇到了困惑。原来,根据我省《关于规范和调整省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幼儿保教费报销上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第一胎为多胞胎子女的,按照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等,按40%报销”。虽然已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这种“一二孩”区别政策仍未做调整。同时,即便这一文件只针对“省级有关部门和省级在杭各幼儿园”,但实际具备“准省级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内各地多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让“二孩”与“一孩”享有同样的权利,成了郑仁娇上心的事情。她多次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这份有分析有思考有建议的信息。信息提出,对“一二孩”一视同仁,按照同等比例报销,既符合政策方向,也体现民生情怀;另一方面,全省每年新增“二孩”人数不到30万人,将二孩报销比例由40%增加到60%,也不会过多增加财政负担。建议省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发布更新通知,将“二孩”保教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0%,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协调性,发挥其引领作用。
日前,省财政厅正式发文 《关于完善省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调整各孩报销比例均为60%,实现了“二孩”在入托前,“一二孩”保教费报销比例的“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