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8年5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08年5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08年5期
省委会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9-12-08 12:14:19
  |  
作者: 宣传处
    2008年10月20日,省委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民建浙〔2008〕21号),就全省各级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一次动员大会。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背景和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这一年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的重大成果和重大胜利,深刻认识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一个具有改革创新意义的纲领性文件,进而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
    《通知》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省各级组织要把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会的思想建设的重点,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结合起来,与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学习中,要引导广大会员充分认识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理解农村改革发展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引导广大会员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特别是经济形势,深刻理解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要求,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引导广大会员全面把握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深刻理解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和根本。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组织要集中智慧,凝聚力量,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献计献策。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把“三农”问题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围绕推进我省农村体制创新、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
    《通知》指出,要发挥优势,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贡献力量。要发挥联系经济界的优势,探索社会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为农村改革发展作贡献。充分利用本会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特点,继续开展兴校办学、决策咨询、人才开发、科技扶贫等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思源工程,鼓励和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企业家会员投身公益事业,为新农村建设多办实事、办好事;做好面向农村的对口帮扶工作,帮助支持结对扶贫点脱贫致富。(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