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2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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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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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史微课堂·第20课】更改名称和领导机构
发布时间:2021-01-22 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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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3月15日,毛泽东约黄炎培谈“五反”以后民建的工作方针。毛泽东指出,民建在运动中带动了工商界,是有功的。从全国看来,有些大工业家,经济作用比某些城市全部小工商业还要大,这些情况值得注意。毛泽东希望民建注意两件事:一是帮助资本家去掉“五毒”;二是好好地学习共同纲领。 

        谈话后,民建总会在《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民建的主要发展对象应当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的大的工商业资本家,过去以中小为基础的组织方针应加以改正。 

        1952年7月1日至7日,民建召开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黄炎培传达了毛泽东的谈话精神,并谈了自己的体会。会议决定,民主建国会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改“会务推进委员会”为“总会委员会”。取消理、监事名义,召集人改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会议推选黄炎培为主任委员,章乃器、南汉宸、李烛尘、盛丕华、施复亮为副主任委员,孙起孟为秘书长。还决定施复亮任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章乃器任宣传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烛尘任工商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通过《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章》,新会章对民建的性质和任务做了规定:“本会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政党,确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会的纲领,接受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并代表其合法的利益。” 

        这次总会扩大会议是民建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