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8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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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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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
发布时间:2009-12-14 16: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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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浙江世界遗产零的突破

     浙江省建设厅于2008年7月31日以浙建提〔2008〕50-125号文作答复:非常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会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迎接浙江世界遗产零的突破》悉。提案在长期跟踪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省申遗的形势,理清了近期申遗热点项目的现状和申遗各项工作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丹霞地貌、大运河、西湖等浙江项目正式申遗”、“按照世界遗产规则办事”等重要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又很及时,对于下一步我省申遗工作的推进、实现世界遗产零突破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我厅经过研究并商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部门研究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二、加强保护,提供政策支持。三、加强研究,充实科研力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全省申遗规划。对于已经正式启动的项目,要对照申报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谋划,精心准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对于未正式启动的第二、三梯队项目,也要积极开展基础工作,把资源价值论证和保护整治工作做在前头,才有可能优先得到国家的支持。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国家对中国丹霞、大运河、西湖等项目申遗各个阶段工作的时间要求很明确,我们要对照要求,着重做好相应工作。三是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培养熟悉申遗工作规划的人才。遗产申报有一整套既定的同时又是随发展而变化的规则。要通过第一梯队的具体项目推进,与国际国内有关社会团体加强沟通、联系,逐步地熟悉申报的一整套世界规则,积极为后续项目做准备。因此,在工作之前与工作之中培养一批熟悉申遗规划与标准的专业人员尤为重要。此事亟需摆上我省申遗工作的议事日程。


关于加强我省近海海域环境保护的建议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7月2日以浙环提〔2008〕28号文作答复:非常感谢你会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你会反映的问题客观,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讨论研究,充分吸纳了有关建议。通过近几年生态省建设和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陆源性污染物输入总量明显下降,我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开始有所改善。但我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政策法律不配套。(二)产业结构不合理。(三)环保投入不匹配。(四)基础设施不配套。(五)部门职责不明确。(六)执法监管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在总结“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污染物减排指标的考核,确保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降低陆域污染物入海总量。(二)狠抓“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三)强化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按照《浙江省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实施海洋环境污染整治与控制工程、海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和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工程,不断加大对环境功能区管理的力度。(四)加强海洋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在现有监测网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健全海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逐步建立陆海统筹的监测体系和海洋生态数据库,进一步加大近岸海域赤潮监测、监视和预警能力建设。(五)完善海洋环境保护保障机制。推动省级层面成立海洋环保领导小组,研究有关海洋环保的重大事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合作,部署地区、部门间的相关行动,监督有关部门及沿海市县政府的职责落实。


推进浙江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建议

    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于2008年6月25日以浙委政研提〔2008〕4号文作答复:谢谢你们对我省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关心。你们在认真分析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客观指出了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发展我省县域经济的五条很好的具体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和支持。多年来,我省一方面积极实施强县扩权政策,为经济强县加快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从2000年至2005年,我省入围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县(市),从22个上升到30个,6年中一直位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扶持经济欠发达县(市)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准备从全省25个欠发达县(市)中选择若干个相对比较困难的县(市),研究出台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推动这些县(市)加快发展。你们提出的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制度、创新产业组织、创新技术和鼓励自主创业等五条具体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内容我们将在今后修改完善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中给予吸收采纳。


加强我省规划工作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7月14日以浙发改提复〔2008〕213号文作答复:贵单位提出的进一步推动我省规划工作的六大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许多好的具体措施我们也正在逐步落实。一、关于出台《浙江省规划管理条例》。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提出制订全国统一的《规划法》。我们将继续推进《浙江省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密切跟踪国家这方面的动态,并继续争取在省级层面有所突破。二、关于加快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处理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由于目前阶段,正式的法律尤其是国家的《规划法》还没出台,我省将重点搞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为今后做好准备。三、关于加强规划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从省规划办近两年工作情况看,以往部门专项规划各自为阵、多头审批的状况有了比较大的改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省规划办、省规划协调会议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高规划衔接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四、关于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一是在“十一五”规划启动之初,就率先有意识地加强规划编制立项,把好各级各类规划的“进口关”。二是严格规范各类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三是加强规划的审核、审批工作,严把规划的“出口关”。五、关于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十一五”以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刚性:一是以规划指标增加实施刚性,对节能降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规划约束性目标用具体指标分解落实;二是以法律落实规划。三是以项目落实规划。四是以政策落实规划。六、关于强化规划实施。我省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明确规划的责任主体,包括规划编制的主体和实施的主体。二是加强规划评估和必要的规划调整。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健全和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7月7日以浙劳社提〔2008〕85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倾注的关爱之心,你们的建议,为深化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自200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政策文件,对推进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这项工作总体上尚处在巩固发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诸如各地政策差异大,制度规范程度较低、保障标准不高、政府出资部分不到位或难到位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客观存在。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以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省政府〔2002〕27号通知下发以后实行的征地补偿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规范。2008年,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就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资金来源与保障标准以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对刚性的规定,以规范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水平。



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的建议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8年6月30日以浙经贸提复〔2008〕100号文作答复: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任务。贵单位所提建议立意高,富有建设性,对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我省消费增长态势总体良好,表现在:消费总量快速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升级逐渐加快;城乡消费增幅差距明显缩小。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增强。但仍存在诸多严峻问题,主要是:消费水平明显偏低;消费倾向还不够稳定;消费手段还不够强;消费环境还不够优。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下一步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全社会的消费总量。二是构建“便利、安全、优质、实惠”的居民生活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消费服务功能。三是构建“便利、安全、实惠、高效”的新型农村流通体系,扩大农村消费。四是培育消费热点,激发广大居民的消费潜能。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六是健全公共保障体系,改善消费预期。七是整治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

浙江家庭作坊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6月23日以浙质提〔2008〕25号文作答复: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家庭作坊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来,我省在促进家庭作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全面开展“三合一”综合整治,排除家庭作坊安全隐患。(二)合理引导城乡规划和建设,解决家庭作坊散乱布局和环境污染问题。(三)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家庭作坊产品质量。(四)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浙江区域名牌评价工作,引导家庭作坊走质量与品牌兴业之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质监和建设部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浙江家庭作坊可持续发展:(一)继续深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在全省块状产业中进一步加强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鼓励块状产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的家庭作坊企业逐步摆脱无牌生产模式,提高生产经营能力。(二)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和质量信用制度建设。包括在家庭作坊中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家庭作坊的质量监督和整顿规范工作,在家庭作坊中开展质量诚信建设。(三)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大力加强面向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加快在义乌建设“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在宁海建设“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质检机构的步伐。(四)优化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引导家庭作坊集约发展。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强化块状经济发展,做好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引导农村家庭作坊式企业向集约化发展。(五)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家庭作坊健康发展。重点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每年新开工建设100个污水处理设施,开展200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更加严格控制家庭作坊审批源头和加强环保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