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9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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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卢步东代表民建浙江省委会的发言
发布时间:2009-12-18 09: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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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执笔:吴 霞、张明华
    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干净、循环再生、低碳环保等特点,在促进节能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省是经济大省,同时又是能源小省,95%以上一次能源依靠外地调入,能源问题成为制约我省中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应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把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
    一、我省发展可再生能源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除水能利用较充分外,我省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如全省风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只占技术开发量的10%。阻碍我省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省还没有编制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政府部门虽设有能源机构,但工作职能尚未理顺,管理职能较弱,进展不平衡,难以形成合力。
    (二)投入机制不完善
    大多数可再生能源由于成本相对较大,导致总体资金投入不足,尚未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设立专项资金,政府引导不够。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我省至今尚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支持举措。
    (四)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
    我省除水电、太阳能热水器外,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和设备制造能力,一些核心关键技术尚未突破,相关服务产业也比较薄弱。
    二、大力发展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省上下应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单位,充实人员力量。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明确目标,科学编制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通过对全省可再生能源的资源详查,科学评估资源量、可开发量,建立完整的资源数据资料库,结合国内外形势以及我省的需求预测等,科学做好总体规划,确定我省发展的目标,并编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专项规划。合理布局,规划控制,正确选址,有序开发,突出重点。在我省水能开发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可重点推动风能,大力推广太阳能,示范推动生物质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对于浙东沿海地区,大力推动风能、潮汐能等;对于浙中、浙西北地区,大力推动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着力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三)重点示范,努力推动一批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经过成果鉴定—示范运行—推广应用等阶段。当前应重点做好示范推广工作,通过推广绿色建筑,以及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内进行重点示范等途径,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度。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配套条件成熟度,在风能、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方面排定一批发展项目,并把项目分为实施项目、争取项目和预备项目,进行有序开发。抓住国家大力拉动内需的有利时机,包装一批可再生能源项目,争取国家支持。
    (四)加强引导,努力营造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
    政府应加快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通过补贴、贴息、税收和土地等方面的鼓励政策,降低开发成本,扩大发展规模。第一,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每年从省财政中单列,各级财政进行配套,用于资源普查、项目前期研究、技术开发、电价补贴等。第二,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科技攻关、项目审批、上网调度、电价分担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建立环境影响补偿机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设立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完善实施细则,明确交易规则。第四,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照明以及重大社会公用设施等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优先考虑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提供良好的示范效应。第五,尽快出台《加快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适时列入立法研究计划,条件成熟时出台《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条例》。
    (五)推动产业发展,努力形成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省在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风光互补装置等系列产品方面均有一定产业基础,有的已领先于国内外。应充分利用我省模具、塑料、机械、电子等上下游产业,构建风电、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风光互补、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产业链,扩大规模,树立品牌。可考虑在宁波、台州等地建立规模较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形成规模化经济,使其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加快技术进步,不断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平
    充分利用我省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技术实力,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提供优惠条件,吸引高层次的海内外专家、人才来我省进行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攻关和研发工作。依托大专院校优势,成立省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在每年省重大科技项目中,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确立为重点研究领域和课题;支持科研院所及可再生能源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力争在大型风力发电机、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生物气化、秸秆燃气发电、沼气压缩、太阳能制冷以及光伏发电等技术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