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法治评估体系和法治指数的建议
丁国玉委员代表民建浙江省委会的发言
发布时间:2009-12-18 09:06:19
|
作者: 执笔:钱弘道
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理念,法治环境是一座城市最重要的投资软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2005年,余杭在全国县级市(区)中率先提出建设“法治余杭(城区)”,并委托浙江大学法学院牵头,成立了由司法部、国家统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课题组。经过近两年多的努力,2007年12月,法治余杭评估体系正式出台,并对该年度余杭区政府和社会运作的法治状况加以评估,实现了中国内地法治量化评估标准零的突破。
“余杭法治评估体系”在跟踪余杭区范围内的法治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得出一项数字形式的具体指数,用于对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社会法治环境的发育情况进行评估,科学地反映出当地法治发展的程度和状况,同时对余杭区的未来法治发展状况进行预测。2007年,余杭法治指数公布以后,围绕法治指数所反映的余杭法治发展状况,余杭区政府依据外在的社会法治环境状况,考量政府的内部法治执行能力,并结合政府的法治政策方向,最终确立了今后一个阶段的余杭法治综合性发展计划的蓝本。法治评估工作直接推动了余杭区的法治发展。
社会各界对“法治指数”以及“法治余杭评估体系”的反响热烈,各大媒体均予以高度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均以内参的形式将余杭的法治量化评估体系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专门到余杭就法治评估工作的开展进行现场办公指导。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对余杭法治量化实验予以充分肯定,并批示建议推广余杭经验。此外,“法治评估体系”已经入围2008年“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法治余杭评估”也已入围“浙江省改革开放30周年100例典型案例”。我们认为,这一评估体系有助于在实践中了解和掌握县域法治发展的确切现状、促进地方法治建设弊端的改革,对现阶段法治建设是行之有效的,且具有深远意义。为此建议:
一、以余杭为示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县域法治指数,开展法治评估体系建设
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理解逐渐加深,法治建设的评价提到了日程上。而余杭法治评估的研究成果为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找到了突破口。
县域法治指数是对某一县(市、区)的法治环境、国家机关的法治化管理程度进行量化评估的最终结果,以数字的形式来呈现,具有直观性、地域可比性、时间参照性等特点。县域法治评估体系则是在法治指数、分项评估、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地方法治发展在各个领域的详细情况,从而明确县域法治发展在当前阶段的任务和重点,为制订法治发展的具体目标提供依据,为解决法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供可参考的答案。
“余杭法治指数”与“余杭法治评估体系”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参与性以及实践性和普适性,对了解和掌握县域法治发展的确切现状、促进对地方法治建设弊端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应当作为一个蓝本,推广到全省其他县域单位。
二、以杭州为试点,建立并推广地市法治评估体系和法治指数
鉴于余杭为县域法治量化评估做出了成功的示范,且法治评估的模板也初步建立,我们认为,将法治指数与法治评估体系扩展到地市法治建设的时机已经到来。建议先选取一个地区作为试点,然后再推广。而杭州作为省会城市,以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杰出的城市之一,应当能够成为地市法治量化评估的最佳试验田。可按以下步骤展开:
1.设计杭州法治量化评估指标。对杭州市整体层面上的法治指标进行科学设计,形成一整套可以操作的数据指标体系。为了详尽具体地分列出评估对象,可以设计多级指标。
2.为评分搜集客观依据,即打分的参考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审计统计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资料,以及群众对法治状况的印象调查。
3.成立评估主体。评估过程一般分为初评和专家评审两个步骤。初评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分别以法律职业团体和非法律职业团体为评审主体。在初评的基础上,邀请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权威的法学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内外评审组的打分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同时为指数计算和体系运作提供专业意见。
4.依据评估模型计算法治指数。评定杭州法治指数,反映杭州法治发展水平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杭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地方法治的突出问题和评估专家的建议,制定相应策略。
三、在县域和地市推广法治评估实践的基础上,规范法治评估工作,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通过县域和地市法治量化评估的成型和推广,在全省范围内总结经验,规范评估,形成由县域至地市直至省级层面的系统的法治评估体系,成熟时推出浙江省法治指数,为国务院实施十年法治规划提供成功经验,为在经济发达地区先行法治化创造成功的发展模式。
法治指数为各级政府提供可以直观参照的法治评价标准,法治评估体系能够帮助各级政府认清并解决地方法治建设中的细节问题。法治评估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可靠工具,是推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随着县域和地市法治评估工作的逐渐规范和完善,我省法治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余杭法治评估体系”在跟踪余杭区范围内的法治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得出一项数字形式的具体指数,用于对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社会法治环境的发育情况进行评估,科学地反映出当地法治发展的程度和状况,同时对余杭区的未来法治发展状况进行预测。2007年,余杭法治指数公布以后,围绕法治指数所反映的余杭法治发展状况,余杭区政府依据外在的社会法治环境状况,考量政府的内部法治执行能力,并结合政府的法治政策方向,最终确立了今后一个阶段的余杭法治综合性发展计划的蓝本。法治评估工作直接推动了余杭区的法治发展。
社会各界对“法治指数”以及“法治余杭评估体系”的反响热烈,各大媒体均予以高度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均以内参的形式将余杭的法治量化评估体系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专门到余杭就法治评估工作的开展进行现场办公指导。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对余杭法治量化实验予以充分肯定,并批示建议推广余杭经验。此外,“法治评估体系”已经入围2008年“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法治余杭评估”也已入围“浙江省改革开放30周年100例典型案例”。我们认为,这一评估体系有助于在实践中了解和掌握县域法治发展的确切现状、促进地方法治建设弊端的改革,对现阶段法治建设是行之有效的,且具有深远意义。为此建议:
一、以余杭为示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县域法治指数,开展法治评估体系建设
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理解逐渐加深,法治建设的评价提到了日程上。而余杭法治评估的研究成果为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找到了突破口。
县域法治指数是对某一县(市、区)的法治环境、国家机关的法治化管理程度进行量化评估的最终结果,以数字的形式来呈现,具有直观性、地域可比性、时间参照性等特点。县域法治评估体系则是在法治指数、分项评估、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地方法治发展在各个领域的详细情况,从而明确县域法治发展在当前阶段的任务和重点,为制订法治发展的具体目标提供依据,为解决法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供可参考的答案。
“余杭法治指数”与“余杭法治评估体系”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参与性以及实践性和普适性,对了解和掌握县域法治发展的确切现状、促进对地方法治建设弊端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应当作为一个蓝本,推广到全省其他县域单位。
二、以杭州为试点,建立并推广地市法治评估体系和法治指数
鉴于余杭为县域法治量化评估做出了成功的示范,且法治评估的模板也初步建立,我们认为,将法治指数与法治评估体系扩展到地市法治建设的时机已经到来。建议先选取一个地区作为试点,然后再推广。而杭州作为省会城市,以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杰出的城市之一,应当能够成为地市法治量化评估的最佳试验田。可按以下步骤展开:
1.设计杭州法治量化评估指标。对杭州市整体层面上的法治指标进行科学设计,形成一整套可以操作的数据指标体系。为了详尽具体地分列出评估对象,可以设计多级指标。
2.为评分搜集客观依据,即打分的参考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审计统计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资料,以及群众对法治状况的印象调查。
3.成立评估主体。评估过程一般分为初评和专家评审两个步骤。初评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分别以法律职业团体和非法律职业团体为评审主体。在初评的基础上,邀请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权威的法学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内外评审组的打分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同时为指数计算和体系运作提供专业意见。
4.依据评估模型计算法治指数。评定杭州法治指数,反映杭州法治发展水平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杭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地方法治的突出问题和评估专家的建议,制定相应策略。
三、在县域和地市推广法治评估实践的基础上,规范法治评估工作,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通过县域和地市法治量化评估的成型和推广,在全省范围内总结经验,规范评估,形成由县域至地市直至省级层面的系统的法治评估体系,成熟时推出浙江省法治指数,为国务院实施十年法治规划提供成功经验,为在经济发达地区先行法治化创造成功的发展模式。
法治指数为各级政府提供可以直观参照的法治评价标准,法治评估体系能够帮助各级政府认清并解决地方法治建设中的细节问题。法治评估是“法治浙江”建设的可靠工具,是推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随着县域和地市法治评估工作的逐渐规范和完善,我省法治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