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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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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华代表:建议重视防范药物副作用所致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09-12-21 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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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致死已成为非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国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虽然汽车保有量只占全世界的2%,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20%以上。近三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年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损失。
    酒后驾车的危险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是驾驶人员服药不慎导致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的事故同样严重,却知之者甚少。据国外有关部门统计,20~25%的重大车祸是由于服药副作用所致,即每五起交通事故中就有一起与药物的副作用有关。药物往往会引起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和嗜睡等副作用。根据研究和临床实践,大体有10类药物是驾驶人员必须小心服用的,包括镇静、安眠、解热镇痛、抗抑郁、抗焦虑药,止吐药,镇咳药等。国外有关研究表明,在交通事故中,饮酒事故率为87%,服用大麻酚镇吐剂的事故率是90%,服用抗抑郁镇定剂的事故率达97%。不少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严格防范,已在有关法律中将服药引起的事故与饮酒引起的事故同等对待。
    然而,药物对驾驶行为造成的危害,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研究不够深入,相关法律法规几乎还是空白。应尽快采取措施,加强药物所致交通事故的研究、管理和防范。为此建议:
    一、全面评估,充分掌握上市药物的副作用。所有的药品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在上市前所作的临床试验,因样本数量较少,对药品所具有的副作用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些药品上市后可能会出现新的、过去不曾认识的副作用。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药品副作用的再评价,扩大和提高药品的抽检率,加强药品评审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服药与交通事故相关性的研究和实证分析,为监管和防范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二、大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一是宣传和管理部门,包括宣传教育,公安交警,医药卫生,法律,保险等多个部门,形成共识,加强协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告等,广泛宣传药物所致交通事故的现实危害,使其成为广大公民的常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三是对驾驶人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使每个驾驶人员象防范酒后驾车那样防范服用某些药物后的驾车行为。
    三、强化监管,防范服药引致的交通事故。一是在交通法规中增加服用某些药物后驾车的责任条款,与酒后驾车同样对待,严加管理。二是在对驾驶人员开处方或售药时尽量避免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三是制药厂对驾驶员禁用或慎用的药品须在说明书上注明,并可在药物包装上印上不同颜色的汽车图案来提醒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