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9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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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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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
发布时间:2010-01-27 18: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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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我省可再生能源的意见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复〔2009〕251号文作答复: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可再生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你委的提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我省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近年来,我们初步完成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和风电成本研究,并将启动《浙江省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办法》的研究和起草,为立法部门提供依据和参考,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目前,我省可再生能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缺乏省级配套扶持政策。2.管理体制不顺,缺乏统一管理,难以形成合力。3.产业体系薄弱。除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生物质直燃发电外,其他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和设备生产主要依赖进口。针对问题,我们的对策措施是: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根据法定职责和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设想》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指导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2.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新能源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必须由省能源综合部门统一实施,争取最大限度地取得国家政策扶持,开展项目申报核准工作。3.出台政策,加大支持。加快研究出台《浙江省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办法》,制订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引导全民参与。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实施“万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多次组团赴国外和省外开展招揽人才活动,同时,将招才引智同招商引资相结合。5.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的资源、环境意识,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使用绿色能源的消费观念。

进一步推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保障耕地占补平衡,促进科学发展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浙土资厅函〔2009〕907号文作答复:你委本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客观分析了当前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深度。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1.关于提高认识,加快组织推进问题。我们已经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考核责任。二是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三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十年回顾。2.关于制定法规,提升法律地位问题。我们拟将《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条例》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并已上报。3.关于科学修编规划,合理有序推进问题。我们已会同有关部门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了低丘缓坡规划修编。二是开展土地整治示范工程规划编制试点。三是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情况调查。4.关于健全机制,规范项目管理问题。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修改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三是探索“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四是强化责任追究。5.关于加大投入,提高项目质量问题。主要从五方面入手:一是调整资金投入政策。二是实施“双百”示范工程。三是组织评选“十大开发、十大整理、十大复垦”质量示范工程项目,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不断提升。四是部署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提升工程。五是启动实施一批省级重点造地项目。6.关于强化队伍,提高服务水平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二是调研土地整理机构建设。关于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一是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政策,规范项目管理。三是抓好规划,推进有序开发。四是加大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关于促进我省低端产业有序转移的建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提复〔2009〕147号文作答复: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工业经济和低端产业转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低端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搭建产业梯度转移的合作平台。2000年以来,我省通过组织经贸代表团随党政代表团出访,参加“西洽会”、“哈洽会”等展会平台。二是推动建立省外浙江(浙商)工业园。在我省与兄弟省(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建立了涪陵浙江工业园,正在建立新疆浙江工业园。通过省外浙江商会牵头,建立了一批省外浙江(浙商)工业园。三是在财政贴息方面给予扶持。从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2006年增加到800万元,对参与西部大开发企业进行贴息政策扶持,同时,在其它省工业转型升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的安排上,也对主动实施低端产业转移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加大对我省低端产业的控制。五是制定产业政策加强产业引导。制定了《浙江省“十一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出台了《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等。六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替代落后工艺技术。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规划引导,建立我省低端产业有序转移的长效工作机制。我委将建议并积极配合省政府尽快研究制定我省的低端产业转移规划。引导我省企业把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产业链高端留在浙江,低端产业“走出去”跨区域发展。二是制订政策,加快我省低端产业有序转移工作的开展。研究出台《浙江省产业梯度转移指导目录》,鼓励部分技术含量较低、土地占用多、劳动密集型、对资源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低端产业和附加值较低的产业链低端环节向外转移。三是加强合作,加速我省低端产业健康有序稳定转移。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搭台与商会推动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外出考察、积极参加经贸洽谈、抱团转移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四是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完善我省低端产业有序转移工作机制。低端产业的转移,一方面需要政府给予政策引导,另一方面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经济杠杆作用,通过完善低端产业转移的政策体系和运作机制来引导和推进。

抓住机遇,对接世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函〔2009〕128号文作答复:提案在充分认识世博会的重要性及上海世博会为我省带来重大机遇的基础上,从组织机构、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及对外交流等五方面对我省对接世博提出了建议。我们认为,这些建议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我省抓住世博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上海世博会为我省带来的机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世博会能够直接拉动我省相关产业的发展。2.世博会有利于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3.世博会有利于拉动内需。4.世博会有利于我省外经贸发展。我省对接世博相关工作主要有:1.完善组织机构,整体推进各项参与内容。根据主办方要求,我省参与上海世博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展区、活动和论坛。(1)参与省区市馆展示。(2)参与城市最佳实践区展示。(3)参与“网上世博会”展示。(4)参与“省区市活动周”。(5)参与“长三角友谊日”。(6)参与主题论坛。(7)参与公众论坛。(8)参与旅游推介。(9)参与宣传推介。(10)参与园区餐饮。2.抓住世博机遇,完善人才引进。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机制。二是健全人才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三是以政府出资为主,有重点地在国外城市举办国际人才合作交流活动。3.扩大交流,推进外经贸发展。我厅正在制定有关方案,旨在利用上海世博会扩大浙江经贸方面的影响力,推介浙江的优势产业,宣传浙江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省内企业与国际商人、海外华人间的互动与交流。

发挥海洋文化作用,促进“海上浙江”建设

    浙江省文化厅以浙文办提〔2009〕60号文作答复:你们的建议全面分析了我省丰富多彩的浙江海洋文化历史和现状,提出了弘扬海洋文化的八个方面建议,对我们今后开展文化工作很有启发。根据我厅近几年工作和今后工作思路,我们的思考是:一、进一步利用好我省海洋文化资源。省里已经开展了海洋文化资源调查,向各沿海市、县(市、区)下达了有关任务。各地文化部门积极与民政、宗教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资料。沿海各县市也正积极利用海洋文化资源,来推动、促进当地的文化建设。二、进一步做好渔村文化建设。我厅会同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实施了“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把渔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全省农村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下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对渔村文化的研究,研究渔村渔民的文化需求,开展“船头图书馆、船头阅览室”等读书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渔农村文化建设活动,有效促进我省农村渔村文化全面发展。三、进一步做好海洋文化节庆展演活动。对中国海洋文化节、象山开渔节、玉环海岛文化节、岱山海洋文化节等海洋节庆活动,给予工作指导,并对部分节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四、进一步加强海岛县文化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活跃海岛县自办文化。二是加大送戏下乡工作力度,丰富海岛县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加大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定资金补助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