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我省经济鉴证类业务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1-27 18:45:29
|
作者:
当前,政府部门在选聘经济鉴证类业务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投标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各部门各自为阵,重复投入,标准不一;部门强势主导,聘请哪家中介机构,评估费给多少,都是自己说了算,存在寻租空间;一些中介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低价竞争,甚至独立性丧失,弄虚作假等。建议:
组建我省经济鉴证类业务招投标管理中心,建立统一平台,形成有形的经济鉴证类业务招投标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凡属国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政府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国有资产鉴证类业务,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一律由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介机构,由管理中心给予资质把关,组织做好招标工作。管理中心保持相当的独立性;运作保持专业性、科学性;具体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实现我省经济鉴证类事务运行的“阳光工程”。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专报,作者:陈智敏,省政协采用,吕祖善省长作批示)
组建我省经济鉴证类业务招投标管理中心,建立统一平台,形成有形的经济鉴证类业务招投标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凡属国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政府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国有资产鉴证类业务,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一律由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介机构,由管理中心给予资质把关,组织做好招标工作。管理中心保持相当的独立性;运作保持专业性、科学性;具体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实现我省经济鉴证类事务运行的“阳光工程”。
(摘自《浙江民建信息》专报,作者:陈智敏,省政协采用,吕祖善省长作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