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建会内监督须有制度作保障
发布时间:2010-01-28 09: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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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尧民
加强和改进会内监督工作,是新时期民建作为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扬会内民主、维护会的团结的重要保障。随着时代发展,我们要把会内监督工作提上自身建设的重要日程,以适应新世纪多党合作的需要,推动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会内监督必须要有制度来保障
制度是会内监督的保障。会内制度应当是一个完整、系统的体系。我们知道,从管理学的角度讲,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两个方面,体制是指系统在某一时间点所处的状态和结构,机制是指系统演化的过程和动因,体制和机制相互依存,体制是演化的出发点和结果,机制是演化的路径。从哲学的角度讲,制度是指使事物的内容和本质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具体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制度通常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行为规范或行动准则。制度从级次上分,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性质上分,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从内容上分,有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一个政党只有以制度作保障,其政治纲领才能得以贯彻,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制度建设是民建自身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保障性的建设,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保证,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在贯彻实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其民主意识的增强,民主习惯的形成,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关键。为了保证领导者和领导机关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和减少失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保证会的集体领导,保证会员平等参与管理会内事务的权利,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另外,加强制度建设也有利于发挥各级会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要发挥作用,就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中共成功的经验,从单项制度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体制和机制,才能保证监督的持续和有效。
二、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须从最基本的制度做起
要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并非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时期进行设计,不断创新,逐步完善。因为会的工作是发展的,所有制度也要随着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以下是制度建设中必须具备的几项制度,也是在监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它将为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的保证:
1.领导工作制度。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会议制度,发挥领导集体组成人员的整体作用,这样才能完善领导集体内部的议事和决策,形成良性机制。
2.领导述职评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就分管工作向市委会全体会议作一次述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形成规范的领导集体谈心制度。
3.组织生活制度。实践表明,没有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化,就很难形成团结活泼的政治局面。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会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要从制度上保证会内组织生活的健康开展。
4.干部选拔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人事安排。进一步扩大民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拓宽渠道,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进和完善竞争机制,以制度来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高质量。
5.履职监督制度。要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一系列履职监督制度,包括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会员来信来访处理制度等。
6.机关工作制度。主要是要研究制定机关运行的工作规则。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合理设置机构。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克服和防止忙闲不均、忙乱无序的现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从而建立高效、文明、团结、务实的机关。
三、加强会内监督要从制度细化上着手
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的重点是构建一个大体框架,提出会内监督的基本任务,动员全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细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具体可以从几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营造浓厚氛围。搞好会内监督,需要增强“三个意识”:一要增强会员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参与会内监督,是每位会员应履行的一项权利和义务,是关心、爱护会的具体体现。二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在会内生活中,每个会员都既是监督他人的主体,又是被他人监督的客体,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会员。三要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意识。这是会内相互间一种新型的政治关系的体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是平等的,而不应该是一种从属的或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做到平等监督,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和居高临下的意识,既接受监督,又支持监督。
二是抓住监督重点,凸现表率作用。加强和改进会内监督,必须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这是实施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因此,对领导干部应坚持“三严”:一要坚持严格教育,这是增强人格力量的基础性工作。二要坚持严格管理,这是日常监督最有效的方式。三要坚持严格监督,这是促进干部严以律己必不可少的纪律措施,从而保证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为提高会内监督的辐射力、强制力,应当建立起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的监督体系。一要坚持以组织监督为主渠道,拓展自身监督途径。要充分发挥组织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全委会、常委会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的作用,保证民主集中制的真正落实。切实保障会员依照章程规定行使批评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会员的监督作用。二要保证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能到位。一方面,监督机构建立起来以后,自身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各级委员会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三要与会外监督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体系。
四是细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要适时出台会内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会内监督法规。对现有的制度、规章,从实践角度看,也亟须进一步具体化。重点做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或谈心会制度等制度的细化工作,分门别类,明确具体内涵和操作程序,努力形成一整套综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办法,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以及会情的变化,吸收和借鉴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会内监督的制度。同时,要坚持教育在前、防范在前、制约在前,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倾向性问题,要提前研究措施,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对普遍性问题,要制定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会内监督的效果。
加强会内监督,确实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障,但是制度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对会的制度不断进行创新,确保会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才能使会的制度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才能促进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才能适应新世纪多党合作的需要,推动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杭州市委会党建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
一、建立和完善会内监督必须要有制度来保障
制度是会内监督的保障。会内制度应当是一个完整、系统的体系。我们知道,从管理学的角度讲,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两个方面,体制是指系统在某一时间点所处的状态和结构,机制是指系统演化的过程和动因,体制和机制相互依存,体制是演化的出发点和结果,机制是演化的路径。从哲学的角度讲,制度是指使事物的内容和本质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具体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制度通常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行为规范或行动准则。制度从级次上分,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性质上分,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从内容上分,有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一个政党只有以制度作保障,其政治纲领才能得以贯彻,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制度建设是民建自身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保障性的建设,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保证,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在贯彻实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其民主意识的增强,民主习惯的形成,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关键。为了保证领导者和领导机关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和减少失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保证会的集体领导,保证会员平等参与管理会内事务的权利,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另外,加强制度建设也有利于发挥各级会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要发挥作用,就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中共成功的经验,从单项制度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体制和机制,才能保证监督的持续和有效。
二、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须从最基本的制度做起
要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并非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时期进行设计,不断创新,逐步完善。因为会的工作是发展的,所有制度也要随着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以下是制度建设中必须具备的几项制度,也是在监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它将为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的保证:
1.领导工作制度。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会议制度,发挥领导集体组成人员的整体作用,这样才能完善领导集体内部的议事和决策,形成良性机制。
2.领导述职评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就分管工作向市委会全体会议作一次述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形成规范的领导集体谈心制度。
3.组织生活制度。实践表明,没有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化,就很难形成团结活泼的政治局面。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会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要从制度上保证会内组织生活的健康开展。
4.干部选拔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人事安排。进一步扩大民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拓宽渠道,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进和完善竞争机制,以制度来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高质量。
5.履职监督制度。要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一系列履职监督制度,包括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会员来信来访处理制度等。
6.机关工作制度。主要是要研究制定机关运行的工作规则。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合理设置机构。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克服和防止忙闲不均、忙乱无序的现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从而建立高效、文明、团结、务实的机关。
三、加强会内监督要从制度细化上着手
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的重点是构建一个大体框架,提出会内监督的基本任务,动员全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细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具体可以从几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营造浓厚氛围。搞好会内监督,需要增强“三个意识”:一要增强会员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参与会内监督,是每位会员应履行的一项权利和义务,是关心、爱护会的具体体现。二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在会内生活中,每个会员都既是监督他人的主体,又是被他人监督的客体,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会员。三要增强监督地位人人平等意识。这是会内相互间一种新型的政治关系的体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是平等的,而不应该是一种从属的或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做到平等监督,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和居高临下的意识,既接受监督,又支持监督。
二是抓住监督重点,凸现表率作用。加强和改进会内监督,必须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这是实施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因此,对领导干部应坚持“三严”:一要坚持严格教育,这是增强人格力量的基础性工作。二要坚持严格管理,这是日常监督最有效的方式。三要坚持严格监督,这是促进干部严以律己必不可少的纪律措施,从而保证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为提高会内监督的辐射力、强制力,应当建立起上下结合、内外相济的监督体系。一要坚持以组织监督为主渠道,拓展自身监督途径。要充分发挥组织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全委会、常委会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的作用,保证民主集中制的真正落实。切实保障会员依照章程规定行使批评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会员的监督作用。二要保证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职能到位。一方面,监督机构建立起来以后,自身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各级委员会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三要与会外监督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体系。
四是细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要适时出台会内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会内监督法规。对现有的制度、规章,从实践角度看,也亟须进一步具体化。重点做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或谈心会制度等制度的细化工作,分门别类,明确具体内涵和操作程序,努力形成一整套综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办法,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以及会情的变化,吸收和借鉴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会内监督的制度。同时,要坚持教育在前、防范在前、制约在前,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倾向性问题,要提前研究措施,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对普遍性问题,要制定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会内监督的效果。
加强会内监督,确实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障,但是制度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对会的制度不断进行创新,确保会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才能使会的制度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才能促进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才能适应新世纪多党合作的需要,推动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杭州市委会党建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