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0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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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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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一)
发布时间:2011-03-10 09: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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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复〔2010〕317号文作答复: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对你们的提案高度重视,赵洪祝书记专门对提案作了批示,省政府将其列为重点提案进行部署,并明确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领办,省政协专门明确由周国富主席、黄旭明副主席督办。30号提案针对“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发展战略、发展动力、发展方式和社会结构转型四个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们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前一阶段在“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和《纲要》框架起草中,我们对省政协30号提案的主要内容已经有了初步考虑,主要包括:一是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我们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中,已明确提出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单独成章加以阐述,要求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建设我国重要的国际化物流枢纽港,科学构建现代临港特色产业,创新海洋综合开发体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战略任务。我们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中明确提出,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导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此作为“十二五”规划放在首位的战略任务,要求坚持产业间结构调整与产业内结构升级并重,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发展对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强、与城市化进程结合紧密的现代服务业,着力构筑技术先进、结构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把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我们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中,明确把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以人口城市化为导向,深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以新型城市化带动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大力发展小城市和中心镇,促进城乡要素流动自由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四是把改革开放作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中,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并把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纳入“十二五”规划的战略任务,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提高我省综合竞争力。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公安厅以浙公安厅提〔2010〕2号文作答复:感谢贵委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省历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下步,我们将充分吸取贵委提案的要求,着力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一、加快构建组织网络。重点抓好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和流动人口多的县(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设置的推动落实。二、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居住证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平台作用。二是推动流动人口充分就业。三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三、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参与。引导流动人口聚居地和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培养、吸引优秀流动人口加入党团组织,充分发挥党团员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按照《条例》要求,依托政府信息网络资源,对现有公安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录入、统一维护和实时共享。五、高度重视出租房屋管理。

    关于加快我省创业风险投资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复:我们赞同贵单位在建议中对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意义的阐述。加快我省创业投资发展对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几年来,我省创业投资发展速度较快,呈现出方式多样化、运作专业化等特征。但是,正如贵单位在建议中描述的,目前我省创业投资行业只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发展起步期,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其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十分赞同你们提出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各项优惠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市制定并完善优惠扶持政策,让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够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三是用足用好政府引导基金。适当放宽投资项目约束,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参股、提供融资担保和补偿机制等方式优先支持本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壮大创业投资资本。一是积极培育本地创业投资企业。二是加快引进外地创业投资资本。三是努力争取国外创业投资资本。五是开展多层次创投项目对接。发改部门将牵头举办不同层次的创业投资项目对接活动,为创业投资者或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实现创业企业创新能力与创业投资公司投融资能力的充分对接。六是建立并完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和专业人才体系。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多层级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科技服务中心、投资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评估机构等。

    关于发展浙江低碳经济的几点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复〔2010〕278号文作答复:你委提案所提意见很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施意义。推进低碳发展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也是我省积极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一、关于规划编制。《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已列入全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将明确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原则、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二、关于低碳试点。国家已初步确定将杭州市列入低碳城市试点,并于近期召开了全国低碳试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三、关于组织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以及省发改委等3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四、关于扶持政策。我省将加大对光伏产业、风电产业、核电产业、潮汐发电产业、余热利用、新能源汽车等可再生能源和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五、关于探索碳指标交易制度。你们所提建议很好,具有前瞻性。但只有在碳排放总量指标确定的前提下,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适时开展试点,才能进一步落实你委提出的具体建议和相关措施。六、关于低碳产业。下一步我省将着力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七、关于低碳技术。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研发推广绿色制造技术;二是加快研发推广适用环保技术;三是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四是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八、关于宣传教育。下一步我省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做好我省推进低碳发展工作的宣传。

    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复〔2010〕313号文作答复:你们提出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你们的提议,对我们起草《浙江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较大帮助,我们已在起草《实施意见》中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制定符合我省省情和发展需要的民间投资促进法规。我委与省法制办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已着手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二、关于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浙江实际和阶段特点,我省当前重点引导民间资本从过多集中于一般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更多地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市政公用等领域,进入我省当前重点发展的领域和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关于加强政府对民间投资推动。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与融资机制创新相结合,深化改革。(1)推进地方金融创新,促进民间资本向金融资本的转化。(2)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3)积极探索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转让-经营-转让(TOT)、私人-公共-合伙(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四、关于引导民间投资主体积极投身“两创”。我们十分赞同你们的建议。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和中心工作,下一步工作重点是(1)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2)提供时效更强的信息服务,及时公开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优惠措施、资金安排等投资信息。(3)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监察厅以浙监提〔2010〕2号文作答复:2009年开始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已经完成,一些地方已进入整改阶段。贵委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建议很到位,对推动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对我们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很有启发。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将着重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决策行为。二是健全招投标行为。三是完善监管体系。二、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对公益性或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交统一代建机构实施;对于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四、进一步完善有形市场。发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把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项目纳入市统一平台招投标,有效治理招标投标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五、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检查在排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