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2年2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12年2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12年2期
关于加快打造长三角(浙江)中心城市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6-05 09:31:22
  |  
作者: 黄小杭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从资源小省跃升为经济大省,县域经济像一只只“小老虎”,义乌的日用小商品、绍兴的纺纱面料、海宁的皮革制品、永康的小五金、嵊州的领带、诸暨的袜业、温州的打火机等等,功不可没。但是,随着省际城市间竞争更趋激烈,浙江面临着一个重大问题:如何在整合县域经济优势的基础上,重视提升中心城市的发展,打造长三角区域(浙江)中心城市群,加快新型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浙江综合实力和地位。
    一、提升中心城市,是浙江加快新型城市化的重点和关键
    浙江是全国最早提出加快城市化的省份,去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0%左右,位居全国各省前列。浙江要从打造“长三角”这一世界第六大中心城市群的国际视野和战略高度,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
    1.提升中心城市,是应对省际之间激烈竞争的主战场。当今,省际之间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城市之间的竞争,尤其是中心城市的竞争。以副省级、地级市为主要代表的中心城市,是省际间、城市间竞争博弈的主战场。近年来,许多省集中力量,快速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以中心城市为发展龙头和主体,集聚并带动区域内县域经济发展,进而参与更大范围的跨几个中心城市的大联合大发展。近十年,中国的粤苏鲁等省以及中西部一些城市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在城市竞争的排行榜上位次不断前移,而浙江与粤苏鲁等标兵的差距越来越大,与河南、河北等追兵的距离越来越近,这与浙江中心城市发展不够快甚至弱化有直接关系。
    2.提升中心城市,是浙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浙江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出台了一系列大举措大手笔,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我们看到,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三大国家战略”实施中,在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四大战略”的实施中,在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实施中,几乎所有工程项目都横跨几个县级区域甚至几个地级区域,单靠一个县市是无法行动的。中心城市对各类要素的集约节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浙江展开一系列重大工程,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没有中心城市的中坚作用,是难以胜任和实现的。
    3.提升中心城市,是加快新型城市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与发达省份相比,浙江省特大、大城市规模小,数量少。广东除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城市外,还有汕头、珠海、湛江、中山等一批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江苏除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四个特大城市外,还有常州、南通等一批大中城市。而浙江除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大城市较强外,地级市大多刚从小城市跨入中等城市行列,全省中心城市发展水平与上述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由于城市规模偏小,势必城市集聚辐射功能相对较弱,城市间第二产业同构程度高,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由于区域性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也影响了中心城市的集聚和扩散作用的发挥。
    4.提升中心城市,是统筹浙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浙江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必须要在区域统筹协调上下工夫。在我省城市发展格局中,分别位于浙北、浙东、浙南的杭州、宁波、温州三大中心城市基础与发展势头较好,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的空间;浙中西部中心城市还未形成,金华、衢州和丽水三市,土地面积占全省的35%,常住人口占全省的20%,但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的13%,地方财政收入仅占11%。因此,从统筹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在继续做强杭宁温的同时,迫切需要在浙江中西部地区培育做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该地区加速发展。
    二、提升中心城市的若干想法
    1.解放思想。浙江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在发展思路上要解放思想,有新的更大的突破,关键是要把培育中心城市、打造中心城市群作为新型城市化和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点来抓。浙江强大的县域经济,是打造中心城市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县域经济要继续做大做强。但要警惕并防止县域割据,各自为阵,拒绝联合整合。浙江经济以轻型小型为主,资源要素十分匮乏,县域割据势必加重资源浪费,难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导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后劲,这与全国全世界城市化发展潮流背道而驰。在县域经济基础上打造中心城市,是浙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2.明确思路。按照培育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要求,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等四大中心城市的建设,促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城市群等三大中心城市群的培育。要把握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性机遇,突出把金华—义乌都市区作为全省第四大中心城市来培育,省人大立法通过《浙中城市群规划》,建立省级层面的协调机制。把嘉兴、绍兴、台州等培育成区域性中心城市,进一步加大支柱产业培育力度,集聚产业、人口和要素。经济建设小城市、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新型城市化格局。
    3.要素保障。打造中心城市群要遵照“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树、资源共享、生态共保、优势共创”,实施同城化、网络化和一体化。整合行政资源,强化中心城市在项目、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的要素倾斜力度,加快支线机场、轨道交通、城际快速通道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
    4.理顺体制。尊重省市县三级管理的历史规律,在新时期予以发展完善。发挥三级的各自优势,扬长避短,互补长短,形成合力。该省管则省管,该市管则市管,该县管则县管,与新型城市化、产业集聚区、“四大”建设相适应相促进。中心城市要以行政区域为基础,但不是唯一标准,我省一些经济实力十分雄厚的县级城市,已经成为中心城市的重要乃至主要组成部分。
    5.避免误区。在提升中心城市的过程中,要努力避免交通拥挤、空气污染、淡水紧缺、能源匮乏、房价攀高、文教卫薄弱、社会事业短缺、城市管理滞后等各种“城市病”。要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视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让全民享受城市公共资源。
    6.出台政策。建议今年上半年再召开一次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在新形势下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把新型城市化推向新阶段新高度新水平。
    (本文为2012年1月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个人提案,提案人黄小杭系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会副主委、金华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