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说明
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郭吉丰
发布时间:2012-11-07 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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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2年7月9日)
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根据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
一、代表名额
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明确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为28名。根据民建中央的分配名额和关于全国十大代表的结构要求、代表提名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2012年3月19日民建浙江省七届二十七次主委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浙江省出席全国十大代表由四部分成员组成:1.七届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九届中央常委、委员,3.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推荐代表,4.代表性人士。
二、产生过程
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会经充分酝酿协商,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提名,经2012年5月22日民建浙江省七届二十八次主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28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省委会、各市委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提交民建浙江省第二十次常委(扩大)会议。该会议审议通过了28名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代表提名和酝酿过程中,充分考虑热心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并贡献比较突出的会员、优秀基层组织代表和优秀会员占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结构
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注重反映会员结构,代表具有广泛性。28名代表建议人选中,企业界人士9名,占32.1%,专家学者4名,占14.3%,在政府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5名,占17.9%,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6名占21.4%,专职会务工作者1名,占3.6%,其他代表性人士3名,占10.7%。女同志5名,占17.9%。
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根据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
一、代表名额
民建中央《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的决定》,明确浙江省出席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为28名。根据民建中央的分配名额和关于全国十大代表的结构要求、代表提名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2012年3月19日民建浙江省七届二十七次主委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浙江省出席全国十大代表由四部分成员组成:1.七届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九届中央常委、委员,3.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推荐代表,4.代表性人士。
二、产生过程
各市委会、省直属工委会经充分酝酿协商,以民主推荐的方式提名,经2012年5月22日民建浙江省七届二十八次主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28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省委会、各市委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提交民建浙江省第二十次常委(扩大)会议。该会议审议通过了28名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代表提名和酝酿过程中,充分考虑热心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并贡献比较突出的会员、优秀基层组织代表和优秀会员占一定的比例。
三、代表结构
浙江省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注重反映会员结构,代表具有广泛性。28名代表建议人选中,企业界人士9名,占32.1%,专家学者4名,占14.3%,在政府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5名,占17.9%,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6名占21.4%,专职会务工作者1名,占3.6%,其他代表性人士3名,占10.7%。女同志5名,占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