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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浙江省监督委员会召开八届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1-26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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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磊

    2016年1月18日,民建浙江省监督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杭州举行。民建省委会副主委、省监督委员会主任车晓端主持会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郭清晔、省八届监督委员会委员、省八届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10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5年各地会内监督工作,对《2015年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展开热烈讨论,研究2016年省监督委员会工作。
    对《2015年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各位委员提出了各自的想法。金克明委员建议把对犯罪会员的除名与处理纳入监督委员会工作中来。章玉坤委员认为应重视对代表性人士的廉政教育,监督的重点应在贯彻落实会章、贯彻落实民建中央、省委会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的执行上。徐军委员认为会内监督重点要放在各级领导班子如何贯彻落实的监督上,对违纪会员的处置应依据会章制定工作细则,使得基层组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车晓端主任感谢大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表示要进一步梳理借鉴和落实。对下一步工作她要求:向中共学习,结合党派实际,因地因时制宜,履行好监督委员会的职能。1、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在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上谋新篇。加强自身监督,要学习中共,要知行合一贯彻会章,要固本培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党派内部也要营造不能不敢不想腐的氛围。2、更加注重实质,加强措施,在预防教育上谋新篇。要有目标,在狠抓纪律上不松劲,在严明政治纪律上不手软,在坚持高标准上不偏颇。要有举措,依规依德治会。同向发力。抓好对少数关键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有实效,做好形式与实质的结合。要有抓手,要探索制定换届工作实施、违纪会员处分细则。3会内监督队伍要敢于担当,强化落实,在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上谋新篇。会内监督机构要向条件成熟的市委会延伸。会内监督队伍要扛起责任,做到“三我”,从我做起,尽我职责,对我监督。要积极参与,做到“三为”,团结为基,大局为重,发展为要,各位委员一起动脑筋想办法来参与来探索来实践,尽心尽力尽职做好监督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