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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绍兴市委会:关于建设节约型企业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7-09-13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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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资源消耗的主要领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资源支撑和环境承载,但绍兴的可持续发展存在着严重制约。特别是土地资源缺乏,能源利用效率偏低,环境代价依然较大。根据《绍兴市“十一五”期间降耗减排实施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实现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5%的目标,压力很大。为加快建设节约型企业,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绍兴率先发展、富民强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节约型企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市全面启动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了GDP能耗公告制度,出台了工业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活动,节约型企业建设已具备一定的基础,但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一是企业认识普遍不足。不少企业满足于以投入为主的增长方式赢得少量利润,习惯于粗放经营,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不强,也缺乏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感。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绍兴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够。三是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建设节约型企业尚处政府推动阶段,对出台的激励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一些政策措施,缺乏强有力的综合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资源利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尚未完全形成。四是技术支撑比较薄弱。高校院所的技术研发与企业实际需求信息不对称,企业自身科研能力比较弱,建设节约型企业的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五是信息服务不够完善。主管部门与产生废弃物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循环型企业与产生废弃物单位对废气物内在信息不对称,建设节约型企业的信息服务有待加强。
二、加快建设节约型企业的几点建议
1、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亩产论英雄”、“零增地招商”、“零占地技改”等先进典型,特别要激发企业主体意识,增强集约经营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节约、节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2、不断完善法治保障。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使节约型企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绍兴实际,以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为重点,起草相关标准,逐步形成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框架,逐步降低资源型企业比重。建立政府对企业资源消耗的定(限)额管理制度,严格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坚决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资源消耗行为,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持续化。
3、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发挥科技创新在节约型企业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型企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我市经济系统的物流和能流进行分析,加强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进节能科技进步,逐步建立节约型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4、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导向目录,加快发展能耗较低的服务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高能耗、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项目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产品)。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和试点行业,引导和培育各层次、各行业的示范点,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5、努力优化服务指导。注重企业间废弃物产业链、资源化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以电子政务、企业信息资源共享为切入点,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各企业间实现废弃物、能源等交换提供信息帮助。
6、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排污收费改革,综合利用价格、财税、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环保工作,使节约型企业有地位、得实惠。建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周转金制度,对中小企业和大企业投资额小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对节约型企业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政府在资源要素分配特别是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
( 此建议为民建绍兴市委会集体提案,原文有删节。 执笔:俞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