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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多党合作新常态 加强党派内部监督
——民建绍兴市委会成立监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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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绍兴市委会 莫丹凤
    参政党内部监督, 是针对参政党各级组织领导班子以及成员的自我约束和制衡机制。如何加强对参政党成员、参政党运行机制的规范和制约,保证参政党健康发展,这是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适应多党合作新常态的迫切需要,也是党派成熟的标志之一。
    在民建浙江省委会和中共绍兴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前期筹备,经民建绍兴市八届十九次主副委办公会议研究,民建绍兴市委会监督委员会于2015年7月2日组建,并在绍兴民建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作为民建省委会探索省市联动会内监督的第一个成立的市级组织,也是绍兴市首个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民主党派。绍兴民建迈出了探索市级组织监督委员会运作的第一步。
    市委会监督委员会是会内监督机构。它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发扬会内民主,严肃会的纪律,维护会的团结,促进更好履行职能。
    民建绍兴市委会监督委员会由1位主任,1位副主任,5位委员组成,委员的地区分布覆盖全市基层组织。其中:市委会分管领导和机关组织处各一名,市直支部选派二名(1名为法律监督工作者,1名为媒体监督工作者),三个基层委各选派一名。市委会监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与市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目前市级监督委员会成立、运作还在探索阶段。作为参政党,绍兴民建会内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正在倡导“三以三我”:即“以民建为荣,以会务为本职,以服务会员为己任;从我做起,尽我职责,对我监督”,团结带动全体会员做到“三为”:即“以团结为基,大局为主,发展为要”。市民建监督委要在省民建监督委和当地市委统战部指导帮助下,逐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派内部监督,稳妥积极地探索实践,推动党派地方组织履行好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