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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不规范投资行为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06-12-20 16: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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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玉坤

管理和服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但目前有少数预算外资金比较多的单位,为了本单位职工利益,或以国有资金、资产对外投资,或利用单位国有资产让单位干部职工入股投资。这种不规范的投资不仅影响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很容易造成所投公司的利益分配向干部职工倾斜,行政事业单位的投资利润被其它个人股东侵占,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投资收益无法取得,国有资产无法保值,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建议采取四点措施:一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报批、管理、备案等制度;二是有关部门(包括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国有资金;三是充分履行《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单位资源、资产、资金与单位干部职工共同投资办公司谋福利的行为。
(作者系民建浙江省委工业经济委员会委员、湖州市长兴县审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