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丽水市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5-01-12 1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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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办公室 杨璐嘉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民建丽水市委会按照省委会的要求及时转发了《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民建丽〔2014〕22号),同时,市委会及时召开市委委员会议,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并就市委会下步工作如何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开展进行了布置和分工。市委会机关全体干部于12月9日上午集体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各支部根据市委会文件要求也积极行动,目前已有过半的支部专门组织会员学习讨论四中全会精神。例如,建设支部于12月2日下午组织支部会员以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讨论的主题,开展了支部学习活动;财会支部于12月14日组织会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等等。
针对当前会内中小企业的不景气,市委会法律援助中心为此专门讨论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大对会内中小企业的法律援助和指导政策解读,尽力在帮助有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上予以法律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家们对四中全会的召开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对国家今后的法制、法治建设充满了信心,表示要以四中全会武装头脑、统一认识、凝聚人心和推动工作。
今后,市委会将继续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家相信法律、敬畏法律、诚信经营;引领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当前机遇,认真研判市场行情,不断提升竞争力,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