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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省委会机关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发布时间:2005-03-28 09: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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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建宣

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后,民建浙江省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及时认真学习法律内容和相关文件,并于第二天召开省委会机关学习会。
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吴国华在学习会上表示,《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搞分裂国家的“台独”势力以有效打击,将对台海局势的和平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吴国华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从反对分裂的角度立法是很高明的,一是充分考虑到台湾多数民众要求维持现状的心态,当务之急是防止分裂,现实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二是不给美国以任何反对的理由,因为这个法律旨在稳定,不存在单方面改变现状的问题,相反,如果“台独”势力搞重大的分裂事变,则是单方面改变现状;三是能起到对“台独”势力分裂活动的遏制作用;四是这个角度能充分表达我们的最大诚意、善意和争取和平统一的立场。
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名誉主委程炜认为,在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前,胡锦涛同志参加了政协民革、台盟、台联的联组讨论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表达了四个“决不”的立场和态度。这同过去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对台意见是一脉相承的,显示了我们的一贯立场和看法。相信《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对两岸和平统一进程能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台独”分裂势力将更加孤立、不得人心。
民建省委会副主委蒋福弟说,《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这是时代的产物,符合民意,顺应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