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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7 00:00:00
|
作者:
(2012年1月11日在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冯明光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提案及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777件。经审查,共立案762件,其中集体提案114件,委员个人提案648件。经主席会议审定,《关于提高我省支农资金管理效益的建议》等8个方面的11件提案被列为2011年度重点提案。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分别送交110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和基本采纳的370件,占49%;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367件,占48%;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25件提案,承办单位也认真作了说明。总体来看,提案涉及领域广泛,反映情况真实,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就调整经济结构、打造产业发展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推动优化投资和消费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等提出一系列建议,多数得到了采纳。如,关于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益的提案,省财政厅与会办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制订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和分配机制、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加强财政支农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等措施,切实落实提案的意见建议。关于培育跨行政区大产业集群的提案,省发改委等部门在推进我省产业集群建设时对相关建议予以充分吸收。省经合办以办理提案为契机,积极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引导省外、海外浙商对接我省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共签订省外浙商回归项目77个,投资总额480.73亿元,促进了“浙江人经济”和浙江经济的融合发展。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部门采取推进打造产业基地、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等措施,促进关于发展物联网产业及产业集群提案的落实。关于借鉴台湾农业经验、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提案,省农业厅等部门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台湾的交流合作、积极融入海西区建设等方面制订了具体措施。关于建设萧山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的提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已将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列入“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地铁站点、线路走向、出资方式等。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社会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如,针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提案,省教育厅等单位采取了优化专业和学校布局、促进中高职相互衔接、开展工学结合和校企结合、提升师资水平等措施。针对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提案中提出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广泛调研,提出了政策意见,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后,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省民政厅结合办理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群体救助、慈善募捐等提案,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制订了《浙江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针对关于推进公交优先、解决杭州交通拥堵的提案,杭州市已将修改《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作为“十二五”期间立法调研项目。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和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化解信访矛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等,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结合办理创新管理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提案,省信访局认真采纳提案建议,积极促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到交办到位、领导包案到位、分类化解到位、督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和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办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提案,省公安厅从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试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人员权益等方面采纳了提案建议。结合办理加强移动新媒体管理的提案,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努力形成移动互联网正面主流舆论。
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委员们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创作繁荣发展、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人才队伍等提出建议,相关部门在起草文件和部署有关工作时予以认真吸纳。如,省文化厅等单位充分吸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案的意见建议,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规划,并专门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二五”规划》;针对提升文化创新力方面的提案,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省政府出台的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中得到具体体现。结合办理“三网融合”的提案,省经信委等单位采取推进平台建设和双向进入、加快转企改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科技支撑等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网融合”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阅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重要提案摘报》。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分别领办省政协重点提案,尤其是吕祖善同志、夏宝龙同志两任省长“接力”办理政协提案,充分体现出对政协委员的尊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有的单位注重调查研究,以此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有的单位突出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以此促进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相互理解;有的单位在提案办理后开展督促检查,以此促进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到更好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1年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提案工作新要求。按照乔传秀主席关于提案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努力将“四性”要求贯彻到提案工作之中。深化提案作为多党合作重要平台的认识,自觉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运用提案履职的权利,确保省政协重点提案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占有一定的比例。提高运用提案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案中注意反映群众诉求,在办理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在推动提案落实上注意解决好群众的具体困难。
(二)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重视。常委会认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有关重要事项。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分别督办重点提案,亲自审定办理方案、听取情况汇报、带队调查研究,指导办理工作。二是加强情况交流。新办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简报》,传达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对提案督办工作的指示精神,动态性地反映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承办单位先进经验。编辑《重要提案摘报》33期,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推动办理工作。三是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注重邀请与议题相关的提案者参加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进承办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与提案者进行协商沟通,特别是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督促并协助承办单位进行再次沟通办理,努力增进共识。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组织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各承办单位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进行全面梳理,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展提案选题征集面、知情面和办理参与面。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选题线索,编印成册供提案者参考。将提案承办单位提供的提案背景资料及社会公众提供的提案线索刊登在政协门户网站上,便于提案者知情问政,更好地撰写提案。选择《切实加强老百姓“菜篮子”工程市场监管》的重点提案进行网络公开办理,并首次通过微博与网民互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二是选择提案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调研和集体面商。省政协领导带领有关提案者、专家学者和承办单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召开集体面商会,就落实提案建议、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具体意见。赵洪祝书记对调研组报送的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做好提案选题引导。召开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政协各专委会、界别活动组座谈会,交流提案选题情况,协商重点提案选题工作。四是结合提案办理促进企业解困。针对委员提案中一些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到企业召开现场沟通协商会等形式,共同商议解困办法,促进问题解决。
(四)修订相关条例,完善工作制度。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精神,形成了《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案),由十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提案工作的新精神,体现了省政协党组对提案工作的新要求,总结了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提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订《浙江省政协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优秀提案标准,扩大优秀提案推荐范围,规范评选程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把好提案立案关,特别是对不予立案的意见建议,慎重对待,妥善处理。
(五)搞好宣传表彰,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争取主流媒体的支持,形成文字、声音、图像、网络于一体的立体式宣传态势。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主流媒体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达120余篇(次),较好地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开展。强化重点提案宣传,对调研、协商、办理座谈会等各个环节进行报道,全面反映重点提案办理整体情况,推动了提案的落实。开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从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的1536件提案中,评选出77件优秀提案,并将在本次会议开幕式上进行表彰,以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作用,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提案针对性、可办性还不够强;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提案工作的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希望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12年提案工作基本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建言献策,努力把做好提案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把尊重委员民主权利与提高提案可办性结合起来,把坚持办理规则与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结合起来,把提高提案审查质量与提升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提案在推动我省“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准确把握提案工作的“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突出社会服务成效。认真学习宣传《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发挥优势,努力提高提案可办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实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更多关注现实、操作性强、能为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的提案。加强与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活动组的沟通协商,选好重点提案,推选出一批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及务实性、可办性强的重点提案,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发挥专委会、界别组的重要平台作用,将专委会、界别组的调研、视察等活动与帮助委员知情明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委员撰写好提案提供服务。同时,注重对调研、视察成果的分析研究,使之转化为一批高质量的提案。
(三)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推动提案的落实。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在做好重点提案主席督办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省政协领导督办提案件数,推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坚持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发挥各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应办、可办、急需办的提案督办力度,适当增加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数量。选择若干个提案中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承办单位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对各承办单位自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家承办单位,组织提案者进行评议。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重点,抓住提案提出这一基础环节,做好选题交流、引导等工作,为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提出可办性强的提案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提案办理的沟通协调,密切与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努力改进沟通服务方式,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做好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办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动态》、《重要提案摘报》、《提案工作动态》等,及时反映提案工作情况,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办好提案工作智能化管理系统,丰富内容,方便使用,促进“提”、“办”双方交流互动。
(五)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科学化水平。做好十届政协五年来提案工作总结,为十一届政协提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交流全省各地政协在提升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促进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冯明光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提案及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777件。经审查,共立案762件,其中集体提案114件,委员个人提案648件。经主席会议审定,《关于提高我省支农资金管理效益的建议》等8个方面的11件提案被列为2011年度重点提案。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分别送交110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和基本采纳的370件,占49%;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367件,占48%;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25件提案,承办单位也认真作了说明。总体来看,提案涉及领域广泛,反映情况真实,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就调整经济结构、打造产业发展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推动优化投资和消费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等提出一系列建议,多数得到了采纳。如,关于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益的提案,省财政厅与会办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制订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和分配机制、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加强财政支农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等措施,切实落实提案的意见建议。关于培育跨行政区大产业集群的提案,省发改委等部门在推进我省产业集群建设时对相关建议予以充分吸收。省经合办以办理提案为契机,积极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引导省外、海外浙商对接我省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共签订省外浙商回归项目77个,投资总额480.73亿元,促进了“浙江人经济”和浙江经济的融合发展。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部门采取推进打造产业基地、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等措施,促进关于发展物联网产业及产业集群提案的落实。关于借鉴台湾农业经验、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提案,省农业厅等部门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台湾的交流合作、积极融入海西区建设等方面制订了具体措施。关于建设萧山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的提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已将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列入“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地铁站点、线路走向、出资方式等。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社会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如,针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提案,省教育厅等单位采取了优化专业和学校布局、促进中高职相互衔接、开展工学结合和校企结合、提升师资水平等措施。针对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提案中提出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广泛调研,提出了政策意见,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后,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省民政厅结合办理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群体救助、慈善募捐等提案,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制订了《浙江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针对关于推进公交优先、解决杭州交通拥堵的提案,杭州市已将修改《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作为“十二五”期间立法调研项目。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和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化解信访矛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等,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结合办理创新管理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提案,省信访局认真采纳提案建议,积极促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到交办到位、领导包案到位、分类化解到位、督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和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办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提案,省公安厅从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试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人员权益等方面采纳了提案建议。结合办理加强移动新媒体管理的提案,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努力形成移动互联网正面主流舆论。
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委员们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创作繁荣发展、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人才队伍等提出建议,相关部门在起草文件和部署有关工作时予以认真吸纳。如,省文化厅等单位充分吸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案的意见建议,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规划,并专门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二五”规划》;针对提升文化创新力方面的提案,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省政府出台的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中得到具体体现。结合办理“三网融合”的提案,省经信委等单位采取推进平台建设和双向进入、加快转企改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科技支撑等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网融合”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阅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重要提案摘报》。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分别领办省政协重点提案,尤其是吕祖善同志、夏宝龙同志两任省长“接力”办理政协提案,充分体现出对政协委员的尊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有的单位注重调查研究,以此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有的单位突出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以此促进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相互理解;有的单位在提案办理后开展督促检查,以此促进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到更好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1年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提案工作新要求。按照乔传秀主席关于提案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努力将“四性”要求贯彻到提案工作之中。深化提案作为多党合作重要平台的认识,自觉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运用提案履职的权利,确保省政协重点提案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占有一定的比例。提高运用提案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案中注意反映群众诉求,在办理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在推动提案落实上注意解决好群众的具体困难。
(二)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重视。常委会认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有关重要事项。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分别督办重点提案,亲自审定办理方案、听取情况汇报、带队调查研究,指导办理工作。二是加强情况交流。新办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简报》,传达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对提案督办工作的指示精神,动态性地反映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承办单位先进经验。编辑《重要提案摘报》33期,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推动办理工作。三是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注重邀请与议题相关的提案者参加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进承办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与提案者进行协商沟通,特别是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督促并协助承办单位进行再次沟通办理,努力增进共识。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组织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各承办单位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进行全面梳理,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展提案选题征集面、知情面和办理参与面。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选题线索,编印成册供提案者参考。将提案承办单位提供的提案背景资料及社会公众提供的提案线索刊登在政协门户网站上,便于提案者知情问政,更好地撰写提案。选择《切实加强老百姓“菜篮子”工程市场监管》的重点提案进行网络公开办理,并首次通过微博与网民互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二是选择提案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调研和集体面商。省政协领导带领有关提案者、专家学者和承办单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召开集体面商会,就落实提案建议、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具体意见。赵洪祝书记对调研组报送的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做好提案选题引导。召开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政协各专委会、界别活动组座谈会,交流提案选题情况,协商重点提案选题工作。四是结合提案办理促进企业解困。针对委员提案中一些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到企业召开现场沟通协商会等形式,共同商议解困办法,促进问题解决。
(四)修订相关条例,完善工作制度。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精神,形成了《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案),由十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提案工作的新精神,体现了省政协党组对提案工作的新要求,总结了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提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订《浙江省政协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优秀提案标准,扩大优秀提案推荐范围,规范评选程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把好提案立案关,特别是对不予立案的意见建议,慎重对待,妥善处理。
(五)搞好宣传表彰,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争取主流媒体的支持,形成文字、声音、图像、网络于一体的立体式宣传态势。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主流媒体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达120余篇(次),较好地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开展。强化重点提案宣传,对调研、协商、办理座谈会等各个环节进行报道,全面反映重点提案办理整体情况,推动了提案的落实。开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从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的1536件提案中,评选出77件优秀提案,并将在本次会议开幕式上进行表彰,以发挥高质量提案的示范作用,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提案针对性、可办性还不够强;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提案工作的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希望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12年提案工作基本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建言献策,努力把做好提案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把尊重委员民主权利与提高提案可办性结合起来,把坚持办理规则与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结合起来,把提高提案审查质量与提升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提案在推动我省“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准确把握提案工作的“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突出社会服务成效。认真学习宣传《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发挥优势,努力提高提案可办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实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更多关注现实、操作性强、能为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的提案。加强与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活动组的沟通协商,选好重点提案,推选出一批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及务实性、可办性强的重点提案,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发挥专委会、界别组的重要平台作用,将专委会、界别组的调研、视察等活动与帮助委员知情明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委员撰写好提案提供服务。同时,注重对调研、视察成果的分析研究,使之转化为一批高质量的提案。
(三)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推动提案的落实。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在做好重点提案主席督办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省政协领导督办提案件数,推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坚持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发挥各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应办、可办、急需办的提案督办力度,适当增加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数量。选择若干个提案中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承办单位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对各承办单位自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家承办单位,组织提案者进行评议。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重点,抓住提案提出这一基础环节,做好选题交流、引导等工作,为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提出可办性强的提案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提案办理的沟通协调,密切与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努力改进沟通服务方式,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做好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办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动态》、《重要提案摘报》、《提案工作动态》等,及时反映提案工作情况,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办好提案工作智能化管理系统,丰富内容,方便使用,促进“提”、“办”双方交流互动。
(五)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科学化水平。做好十届政协五年来提案工作总结,为十一届政协提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交流全省各地政协在提升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促进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