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2年两会专题
我的位置:主页  > 专题栏目 > 2012年两会专题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打造我省食品安全之都的建议
金克明委员大会发言
发布时间:2012-01-15 18:11:47
  |  
作者:
    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重拳出击打击食品犯罪。据统计,2010年,我省各级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共检查发现问题经营主体2941户,查处食品案件6269件,罚没款3800万元。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我省食品安全事件却依然频现,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惩防并重,采取综合措施,把我省打造成为食品安全之都,让群众满意和放心。
    一、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制度存在衔接空档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实行的是多部门分工模式,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涉及的部门有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10多个部门,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统管食品安全。各主管部门根据自己单方面职责制定部门规章。现有的条块分割模式形成了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是“有专管,无统管;又都管,又不全管;衔接空档无人管”的现状。
    (二)监管执法无长效机制
    目前,一般食品加工企业从开始囤货到颁发生产许可证,往往只例行检查一两次,只要第一次送检产品合格,从此万事大吉。一旦出了问题,就来一阵疾风骤雨式的查处;或者社会关注度高时严打,平时执法就有弹性。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集中突击式抽检和清查,治标不治本。
    (三)监管执法难度大、处罚力度小
    我省有近4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还有众多无证无照的小作坊、食品摊贩。食品行业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法不治众,监管执法难度大。特别是处罚标准低,违法成本低,对不法分子打击不力。
    (四)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
    虽然现在食品行业的质量标准、监管措施在陆续建立和完善。但是监管执法人员相对较少、经费有缺口、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强,再加执法人员不作为或者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仅仅停留于以往运动式的监管,仅仅制定几条应急措施或办法,已远远不够。必须综合施策,构建一张安全监管网,使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是我国首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各监管部门要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加深理解,明确要点,为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打下坚实基础。要以《办法》为指导,扎实推进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握重点,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要定期进行执法大检查,检验、评估《办法》的实施情况。
    (二)形成职责明确的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省政府应尽快推动在全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使严格执法成为一种常态。首先,要明确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条块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同时,要建立动态纠偏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现问题的部门,除自身依法管理外,还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传递其它相关部门。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还应建立起食品安全的保障机制,深化应急机制,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发生事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成立专业侦查队伍,强化司法监督
    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除了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还涉及相关行业的行政法规和法律适用问题,所以侦破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与一般经济案件比起来更需要专业队伍。建议我省组建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专业侦查队伍,切实提升专业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能力。我国《刑法》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罚金刑的规定过低,明显轻于行政处罚。建议省级部门向上反映,要求刑法提高罚金额度,真正起到打击犯罪的作用。同时,针对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失职和渎职行为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市场秩序
    职能部门应牢固树立“抓源头”、“抓根本”的思想观念,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强化对农产品的监管。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集中,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统一化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强化市场管理,特别要加大对大型批发市场的监管。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并利用准入制度设定一套食品企业的软件素质(业主的质量意识)和硬件条件(生产条件)考核体系。出现问题时,实行由市场主办方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等办法,改善消费环境。
    (五)引导第三方监督,并保障其独立性
    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消费者协会可以招募各类食品专业人士,对食品生产商进行有效的监督。食品行业协会对行业的技术、流程、品质、成本、管理等等均有充分的了解,拥有行业的信息资源优势,要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作用。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对各个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层层把关,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目前,消费者协会具有政府主导性质,检测机构在我省基本都从属于政府。应该使消费者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脱离政府机构,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出现,确保做到客观、中立和公正。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应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组织开展“诚信宣传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一系列的活动,大力培养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树立正面典型,积极宣传重质量、守信用的企业,推介本地优质食品、优质品牌,让诚实守信的商家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我约束,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全社会共管食品安全的氛围。
    (发言人:民建界委员,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温州市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