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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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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
金克明委员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
发布时间:2012-01-17 14: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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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完善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浙江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法治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时有发生;依法管理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因而必须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浙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必须抓住时机,积极推进。结合浙江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法治浙江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发扬民主精神,进一步开门立法。“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立法是调节利益关系的利器,是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开门立法,拓展立法渠道,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将尽可能多的意见吸收到立法中来。让人民参与到立法讨论中来能很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培养其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同时也可以对社会大多数民众进行一场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洗礼,让更多的民众认识到法律的制定与其息息相关,从而提高其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在日常的生活中守法、护法,维护法律的权威,为法治建设和法治的推行打下良好的群众根基。
        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和改善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与地方立法结合起来,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法治环境。科学的政府职能配置和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体制不完善,法治浙江的建设就没有健全的框架,依法行政的推进就没有坚实的基础。一方面,要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转型入手,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各负其责的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应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合理设置政府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设法治浙江奠定体制基础。
        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使各级行政机关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同时,要优先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配套法律制度、公共服务配套法律制度、公共财政配套法律制度,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
        五、建立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公共权力运作。有效监督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把领导干部的行政权力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创新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这一手段,加强对下级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部门的行政职能,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专门监督和制约。
        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对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健全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对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惩处。
        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完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民主自治制度。通过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直接参与民主管理,实现基层社会生活民主化。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直接选举的制度。
        八、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当前,我国社会之所以矛盾频发,主要是没有处理好公平正义的问题,才引起了激烈的冲突与对抗。“法治浙江”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得到公正平等的实施。由此,应当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要完善司法机制实现公正,要提升队伍素质保障公正,要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公正,要让司法成为保障公平正义的坚强屏障。
        九、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人们对法律的普遍敬畏,对法治的真诚信仰,法治文化无法建立,再完善的法治原则和制度都将无法支撑法治大厦。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把法治精神、意识、观念内化为全民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围,提高全民的法治理念,使人人都能知法、守法、用法。